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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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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110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审核,认为公司目前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格,符合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拟同意公司提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的特定投资者。刘道明先生不参与本次询价,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刘道明先生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0%。

除刘道明先生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0月1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016年10月18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4.09元/股,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3.68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可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的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或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进行调整。

刘道明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1,630.43万股(含51,630.43万股),其中刘道明先生承诺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0%。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刘道明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16-11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报告》(公告编号:2016-1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刘道明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刘道明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对其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支付方式、协议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告编号:2016-11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经办。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公告编号:2016-11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募投项目、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2、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募集资金金额情况,结合当时公司自身资金状况及项目情况等因素,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拟投入单个或多个具体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4、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涉及的重大合同和文件;

5、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9、如遇国家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包括募集资金额及募集资金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或取消并撤回本次发行相关申请;

10、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刘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8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111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共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审核,认为公司目前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格,符合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拟同意公司提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的特定投资者。刘道明先生不参与本次询价,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刘道明先生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0%。

除刘道明先生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0月1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016年10月18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4.09元/股,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3.68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可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的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或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进行调整。

刘道明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1,630.43万股(含51,630.43万股),其中刘道明先生承诺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0%。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刘道明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16-1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报告》(公告编号:2016-1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刘道明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刘道明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对其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支付方式、协议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告编号:2016-1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经办。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公告编号:2016-1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募投项目、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2、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募集资金金额情况,结合当时公司自身资金状况及项目情况等因素,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拟投入单个或多个具体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4、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涉及的重大合同和文件;

5、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9、如遇国家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包括募集资金额及募集资金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或取消并撤回本次发行相关申请;

10、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0月18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112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公司对历次募集资金进行了规范的管理和运用,公司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武汉名流印象项目(NK7地块)

1、项目要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1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邓甲村编号为P(2011)057号地块(由NK1、NK2、NK3、NK4、NK5、NK6及NK7共七个地块组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金融业用地。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武汉名流印象项目位于宗地的NK7地块,项目开发形式为一、二级联动开发。基本情况如下:

(1)宗地现状

项目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江堤乡邓甲村,江堤中路与墨水湖南路交界处。地块现在基本完成拆迁工作,开发条件较成熟。

(2)项目周边环境配套及交通情况

项目位于汉阳区中心区域,其周边环境总体良好,特别是在项目的周边或附近有归元寺、武汉动物园、马沧湖、墨水湖等景观资源。

项目目前的通达性比较良好,有江堤中路等从项目周边经过,从四新区域的发展情况及道路规划来看,后期其交通的通达性还会有进一步的改进。

(3)项目的市场前景

项目用地位于月湖风景区、汉阳旧城风貌区以及墨水湖风景区之间。随着汉阳区经济整体发展良好,区域房地产发展前景较好,区域市场认可度逐步提高,区域房地产产品价值较高。

根据武汉市汉阳区政府的规划,区域城中村改造建设提速,鹦鹉洲大桥和地铁建设已经启动,规划路网完善。同时,四新新区生态城建设速度提升,各大品牌地产企业纷纷进驻汉阳,新区发展潜力较大。另外,汉阳历史文化深厚,区域文化内涵可挖掘价值大。随着周边配套的日益完善,项目将面临更大的市场空间及具有更大的市场价值。

3、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NK7项目已取得的资格文件如下表所示:

4、项目投资估算

武汉名流印象项目(NK7地块)预计投资额为373,446.98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已投入112,911.3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1,000.0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

5、项目经济评价

武汉名流印象项目(NK7地块)项目的预计实现销售收入469,417.81万元,经计算项目可实现净利润73,881.36万元。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武汉名流公馆项目NK6地块

1、项目要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1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邓甲村编号为P(2011)057号地块(由NK1、NK2、NK3、NK4、NK5、NK6及NK7共七个地块组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金融业用地。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武汉名流公馆项目位于宗地的NK6地块,项目开发形式为一、二级联动开发。基本情况如下:

(1)宗地现状

NK6项目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江堤乡邓甲村,武汉二环线南侧,江堤中路与马鹦路交汇处。地块现在拆迁工作全部完成,开发条件较成熟。

(2)项目周边环境配套及交通情况

紧邻五里墩新商圈,8分钟抵达钟家村,10分钟到达王家湾,15分钟连通武广,20分钟贯穿中南,尽享商业繁华。项目北侧为二环线上下匝道,坐拥三镇核心,上班逛街,轻松出行!

(3)项目的市场前景

项目用地位于月湖风景区、汉阳旧城风貌区以及墨水湖风景区之间。随着汉阳区经济整体发展良好,区域房地产发展前景较好,区域市场认可度逐步提高,区域房地产产品价值较高。

随着鹦鹉洲大桥及二环线的开通、地铁4#线的投入运营,规划路网完善。同时,四新新区生态城建设速度提升,新区发展潜力较大。另外,汉阳历史文化深厚,区域文化内涵可挖掘价值大。随着周边配套的日益完善,项目将面临更大的市场空间及具有更大的市场价值。

3、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NK6项目已取得的资格文件如下表所示:

4、项目投资估算

武汉名流印象项目(NK6地块)预计投资额为47,180.94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已投入11,486.6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9,700.0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

5、项目经济评价

武汉名流印象项目(NK6地块)项目的预计实现销售收入58,537.84万元,经计算项目可实现净利润7,932.76万元。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西安曲江项目一期

1、项目要点

2、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名流置业公司通过挂牌方式于2012年3月28日竞得西安曲江新区QJ8-6-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于2014年7年23日竞得西安曲江新区QJ8-6-11、QJ8-6-1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用地。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曲江名流印象项目位于宗地的QJ8-6-1地块,项目开发形式为二级开发。基本情况如下:

(1)宗地现状

项目位于曲江新区一期与二期的结合部,紧邻一期核心文化景区,处在一期核心景观外延区、文化商务区和商务生态区的交汇处,占据区域未来发展战略轴线的核心位置,发展潜力巨大。

曲江二期是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区战略发展的第二次腾飞,曲江二期占地一万余亩,雄踞陕西西安南郊曲江新区东南方位。项目包括曲江创意谷、杜陵遗址核心保护区、杜陵遗址公园、关中风情园、博物馆群等等项目。曲江模式、曲江文化、曲江品牌构成了曲江二期城市经营的软环境,文化经济、旅游经济、区域经济则是硬环境的组成,曲江二期的区域经济就是从软、硬环境两方面着手,通过多元、立体、综合的城市经营手段,实现曲江和谐、持续、快速的发展。

(2)项目周边环境配套及交通情况

区域内交通路网逐步完善中,联接曲江一期和二期的重点路网新开门路已在准备中。新开门南路工程开始招标,预计2016年年底前开工建设,2018年贯通。工程竣工后,曲江一期和曲江二期将跨三环紧密联系在一起。曲江二期交通将得到重大改善。

(3)项目的市场前景

随着曲江二期板块,居住环境改善;核心景观资源外围区域的开发升级;规划交通便利;新开门路为联接核心景观的重要通道。

随着曲江二期曲江文化运动公园(项目南侧)、西安中央文化商务区(CCBD)(项目西侧)、 雁翔路国家级文化产业聚集区(QCIC)(项目东北向)、新开门南路的建成通车等一系列配套的完善,区域一线品牌云集,未来曲江二期市场发展前景看好,项目将迎来更大的市场空间及市场价值。

3、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西安曲江项目一期已取得的资格文件如下表所示:

4、项目投资估算

西安曲江项目一期项目预计投资额为72,581.64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已投入26,778.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9,300.0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

5、项目经济评价

西安曲江项目一期项目的预计实现销售收入82,978.80万元,经计算项目可实现净利润9,436.50万元。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武汉名流印象项目(NK7地块)、武汉名流公馆项目NK6地块和西安曲江项目一期。募投项目将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住宅产品类型,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会扩大,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周期,在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被稀释。项目投产后,将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和利润,从而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防范财务风险和间接融资的能力。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8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113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07年7月12日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07年10月30日经证监会核准(证监发行字[2007]379号),公司于2008 年1月17 日以15.23 元/股的价格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979,645 股A股,共募集资金2,999,999,993.3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股资金净额为2,971,403,013.70 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黄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为3202001619200044953,并业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亚太验字[2008]B-E-0007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存储情况:

单位:元

注: 募集资金2,999,999,993.35元扣除支付的相关承销费、交易手续费、券商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28,596,979.65元,实际可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971,403,013.7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8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11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好集团”)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拟认购金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0%;2016年10月17日,公司与刘道明先生签署了《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道明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第10.1.5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情形,上述认购对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刘柳女士相应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前述议案。

3、本次交易体现了关联认购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公司业务的快速稳步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本次发行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的特定投资者。刘道明先生不参与本次询价,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刘道明先生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0%。

(一)公司拟向刘道明先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刘道明先生承诺认购金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0%。2016年10月17日,公司与刘道明先生签署了《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道明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刘道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7.43%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第10.1.5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情形,上述认购对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在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刘柳相应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前述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及双方签署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道明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四)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道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446,147,403股,占发行人全部股份的比例为17.43%。

刘道明先生,男,1957年3月出生,身份证:42242119570306****,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B-805号。刘道明先生现任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董事、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理事,本公司董事长。刘道明先生为北京温尔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刘道明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认定

刘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7.4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10.1.5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的情况。

三、 认购股份的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0月1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016年10月18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4.09元/股,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3.68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可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的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或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进行调整。

刘道明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四、 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2016年10月17日,公司(甲方)与刘道明先生(乙方)签署了《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道明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一) 认购标的

1.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1,630.43万股(含51,630.43万股),其中刘道明先生承诺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0%。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3. 锁定期结束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具体上市安排待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二) 定价依据、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

1、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乙方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

3、乙方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0%。

(三)认购款的支付方式、股票交割、限售期

1、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以书面核准文件为准),甲方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乙方发出认购缴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认购缴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认购缴款通知的要求将认购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汇入甲方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将其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甲方在收到乙方及其他投资者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甲、乙双方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乙方根据实际持有的甲方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权利(包括对滚存利润的收益权)及承担相应的义务。

3、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协议生效条件

1、本协议于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股票认购协议;

(2)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上款所列协议生效条件除被豁免外均需满足,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协议生效日。

(五)违约责任

除因不可抗力以外,若合同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刘道明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公司对现有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已作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或同期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公司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的具体关联交易情形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

除本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重大协议之外,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关联交易。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以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刘道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7.43%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并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0%。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刘道明先生系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该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体现了上述发行对象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及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

4、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道明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的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所约定的认购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其股票或权益发生变化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购股票的发行价格客观、公允。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经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发行期。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刘道明先生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及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全部相关事项;同意将涉及的全部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认为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8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115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

(下转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