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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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6年 10 月 17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清水塘支行进行资产抵押融资的议案”。

12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贷款银行的要求,拟以公司名下4宗土地和129套房产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清水塘支行申请融资,上述资产经评估公司评估总值为35389.48万元,其中土地14997.32万元,房产20389.16万元。抵押金额、期限、责任范围等条款按双方将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执行,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相关融资事宜。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在中国银行株洲分行进行资产抵押融资的议案”。

12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14年3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维持该项抵押融资,经对符合抵押要求的原抵押土地、房产进行重新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61879.84万元,其中土地价值47296.83万元,房产价值14583.01万元。抵押金额、期限、责任范围等条款按双方将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执行,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相关融资事宜。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