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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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6-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6-46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0月1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贺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朱军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限自首次停牌之日累计停牌不超过3个月(即2016年11月3日前)。具体详见2016年10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47号)。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法律顾问;同意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计机构;同意公司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聘请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资产评估机构。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签署《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在2016年10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6-48号)中予以披露。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2017年2月3日前)。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6-48号)。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专项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4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6-4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证券代码:000045/200045)自2016 年8月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8月5日、8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23号)、《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6-24号)。2016年8月17日,上述筹划的重大事项确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证券代码:000045/200045)自2016年8月18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于8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2016-25号),8月25日、9月1日、9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27号、2016-33号、2016-34号)。停牌期满1个月后,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9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期间安排公告》(2016-36号),于9月26日、10月10日和10月1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41号、2016-42号和2016-45号)。

公司原预计在2016年10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

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因此,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限自首次停牌之日累计停牌不超过3个月(即2016年11月3日前)。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集团”)的半导体显示业务相关资产,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为TCL集团,TCL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可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其他方式,重组完成后可能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配套募集资金,具体方案目前尚未确定。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已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密切的沟通,积极讨论和论证,并就本次重组的主要方案、员工安置、后续安排等事项达成初步意向。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签署《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框架协议》。公司与相关方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具体方案、标的资产范围、资产定价、股份/现金支付比例、股份发行价格及数量、交易程序和审批等。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中介机构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目前,独立财务顾问正协调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继续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沟通与论证,对标的资产进行法律、业务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5、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

本次交易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如涉及)的审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相关方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协调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继续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沟通与论证,对重组框架协议内容进行磋商,已达成初步意向;选聘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及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法律、业务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同时,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对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重组方案复杂,重组各方需就方案进一步论证、商讨和完善,并就交易细节进行沟通与谈判;同时,本次重组涉及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尽职调查工作量大,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2个月内,即2016年10月18日前披露重组预案。

四、承诺事项

公司预计不能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3个月内,即最晚在2016年11月3日前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2016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或申请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6年11月4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6-48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证券代码:000045/200045)自2016 年8月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8月5日、8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23号)、《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6-24号)。2016年8月17日,上述筹划的重大事项确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证券代码:000045/200045)自2016年8月18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于8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2016-25号),于8月25日、9月1日、9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27号、2016-33号、2016-34号)。停牌期满1个月后,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9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期间安排公告》(2016-36号),于9月26日、10月10日和10月1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41号、2016-42号和2016-45号)。

公司预计不能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3个月内,即最晚在2016年11月3日前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2016年10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将在2016年11月3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2017年2月3日前)。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集团”)的半导体显示业务相关资产,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为TCL集团,TCL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可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其他方式,重组完成后可能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配套募集资金,具体方案目前尚未确定。

3、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签署《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框架协议》。

(1)本次重组的主要方案

深纺织拟以发行股份和/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TCL集团和/或其他方(深纺织、TCL集团和其他方以下合称“各方”)持有的半导体显示业务相关的股权/业务/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作价应公平、公允,标的资产最终的交易价格应依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和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做出的并经深圳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深纺织股份的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量由各方在正式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予以明确。

TCL集团同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深纺织就标的资产的业绩作出承诺,业绩承诺的具体安排由双方另行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2)员工安置

双方应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员工安置进行协商,本着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原则制定妥善的员工安置方案,以确保员工安定,生产经营的平稳过渡,并且员工安置方案不得损害员工利益。

(3)后续安排

为保证双方的利益并有效地推动本次重组,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尽快开始全面尽职调查,一方应或促使相关方全力配合另一方的尽职调查工作。

同时,为落实双方的合作诚意,保证重组项目的顺利推进,TCL集团愿意向深纺织支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就该等补偿金具体支付条件、用途等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愿意预先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至双方共同开立的监管账户,双方将与共同认可的银行另行签署监管协议。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中介机构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目前,独立财务顾问正协调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继续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沟通与论证,对标的资产进行法律、业务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5、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

本次交易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如涉及)的审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相关方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协调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继续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沟通与论证,对重组框架协议内容进行磋商,已达成初步意向;选聘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及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法律、业务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同时,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对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继续停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重组方案复杂,重组各方需就方案进一步论证、商讨和完善,并就交易细节进行沟通与谈判;同时,本次重组涉及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尽职调查工作量大,所需时间较长,因此相关工作难以在自首次停牌期满3个月内,即2016 年11月3日前完成。

鉴于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确保本次重组事项申报资料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有序进行,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

四、预计复牌时间、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承诺事项

公司预计最晚将于2017年2月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申请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或申请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6年11月4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经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核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公司自2016年8月4日停牌以来,严格根据深交所信息披露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但由于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方案较为复杂,方案的设计、完善所需时间较长,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工作量较大,导致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较为完善的交易协议仍需要一定时间,且公司尚未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原则性同意。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具有真实性。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停牌6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中信证券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6-4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下午3:00至2016年11月3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其中,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均为2016年10月26日(星期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46号)。

三、现场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办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电话: 0755-83776043

指定传真: 0755-83776139

联系人:莫夏云

(三)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四)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5

2、投票简称:深纺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