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建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树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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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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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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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27,550,008股限售流通股已于2016年7月7日完成划转手续,其中,8,333万股归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鼎证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有,10,000万股归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有,3,200万股归刘美宝所有,12,220,008股退还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6-28)。
2、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鼎证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由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末与期初会计报表项目增加变动30%以上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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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本报告期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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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本报告期现金流量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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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展情况
经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下称“珠峰锌业”)100%股权和控股子公司青海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部铟业”)56.1%股权出售给湖南智昊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智昊”)。(公告编号2015-56、2015-66)。
2016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交易存在终止风险的提示性公告》,计划终止与湖南智昊的股权转让交易并解除相关协议。(公告编号2016-42)。
2016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告编号2016-50)。同日,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开市起停牌。(公告编号2016-51)。
经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妥善处理各项后续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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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产能增加,经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度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00%以上,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名称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建荣
日期 2016-10-17
公司代码:600338 公司简称:西藏珠峰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