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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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临时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由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轶磊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8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5∶00至2016年10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7名,代表股份250,918,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12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6名,代表股份250,918,1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412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和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83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56%。会议由王轶磊董事长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王轶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918,1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29,8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关于选举江利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918,1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29,8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3)关于选举胡巍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918,1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29,8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4)关于选举邵少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918,1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29,8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5)关于选举华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918,1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29,800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6)关于选举徐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918,1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29,8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姚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918,1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29,8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关于选举何美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918,1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29,8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3)关于选举张淼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918,1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29,8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3、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宋鉴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911,6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7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23,3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关于选举方珍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924,6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002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36,3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和苏丽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6年9月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在杭州平海路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黎洁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10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

附:黎洁女士简历

黎洁,女,1977年11月生,硕士,中级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至2002年任浙江大学任社团指导中心主任,2003年至2004年任浙江大学团委任副书记。2004年12月进入广宇集团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裁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党委副书记。

黎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黎洁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黎洁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黎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黎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