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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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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11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8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确定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特别授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16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分期发行,并确定了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具体如下:

1.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以分期形式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绿色项目的投资、运营及偿还绿色项目相关的银行贷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金额,发行人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确保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工程(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沿海固废项目”)的顺利建设及运营,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期限为九年,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固废”,沿海固废项目实施主体)持有的土地进行抵押,为前述贷款进行担保。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审批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捌仟万元整的授信业务,期限不超过壹年,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四、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11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确保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工程(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沿海固废项目”)的顺利建设及运营,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期限为九年,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固废”,沿海固废项目实施主体)持有的土地进行抵押,为前述贷款进行担保。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审批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及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楼、3楼、8楼北面、9-12楼

法定代表人:刘韧

成立时间:1999年09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6,938.2102万元

经营范围: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执照另行申办);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生产场所执照另行申办)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租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758,617,692.41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167,346,480.4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91,271,211.99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26,653,845.33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28,185,249.92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6,535,706.89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6,109,358,868.50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488,767,246.30元,母公司净资产人民币2,620,591,622.20元;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43,074,478.94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49,506,453.07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6,724,767.98元。

担保双方关系:沿海固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 担保方名称: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

3) 债务人名称: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 债权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5) 相应合同条款:担保具体金额及担保期限将根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司沿海固废项目的顺利建设及运营,能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此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同意控股子公司沿海固废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0,160.4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11%,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