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证券代码:002762 公告编号:2016-083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5:00至2016年10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浩亮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4,788,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28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4,788,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28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拉比母婴(香港)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788,6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拉比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16-084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兼副总经理贝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贝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有关规定,贝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贝旭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兼副总经理陈迅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贝旭先生所负责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已全部交接,辞去该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及董事会谨向贝旭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陈迅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邮政编码:515061
联系电话:0754-82516051
传真号码:0754-82526662
电子邮件:chenx@stjinfa.com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