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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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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001,653.69万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9,332.57万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70.49%,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9.64%。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6)》,中诚信将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从AA,展望正面上调至AA+,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该等评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表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三、在多元化板块形成、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及实际控制人持续支持等因素的影响下,2015年发行人在企业规模及竞争力、外部因素等方面的得分明显增加,加上其在盈利能力、财务政策及财务实力等方面的持续良好表现,中诚信上调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至AA+,评定本期债券的级别为AA+。同时,中诚信在评级报告中就发行人的主要风险进行了揭示:2013-2015年,公司核心的木业家居业务外销额占该板块收入的比例维持在70%左右,同时公司产品进出口主要以外币结算,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汇兑风险。此外,国际贸易环境波动亦可能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四、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已累计质押所持上市公司宜华生活(600978)25,536.84万股,占宜华生活股份总数的17.22%,占发行人持有宜华生活股份总数的70.24%;发行人已累计质押所持上市公司宜华健康(000150)10,737.64万股,占宜华健康股份总数的23.98%,占发行人持有宜华健康股份总数的66.56%;如果未来股票市场发生大幅波动,则质押股权可能被债权人处置,从而将直接影响发行人对上市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

五、2016年1月19日,宜华健康发布关于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拟以40,831万元购买康桥资产、周星增、TBP合计持有的亲和源股份116,660,000股,占亲和源58.33%的股权,本次收购后宜华健康将进入新的产业--养老服务产业,存在一定程度的经营风险。

六、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479,214.12万元、410,558.65万元、462,494.83万元和475,816.3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71%、25.29%、19.96%和19.17%。其中,在建开发产品占比较高,2015年末占存货比例为48.16%。在债券本息偿付出现问题时,该部分存货资产可能存在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按期足额偿付造成影响。

七、2016年2月23日,宜华生活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拟通过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理想家居国际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采用现金收购方式以法院方案全面收购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华达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T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100%股票(不包括库存股,但包括经有效行使期权而发行并缴足的股票),包括收购BEM HOLDINGS PTE LTD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的华达利所有股票,以及收购华达利其他股东所持的华达利所有股票,并依据新加坡法律实现华达利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退市,本次收购构成宜华生活的重大资产重组。若本次收购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成功实施,将同时构成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目前本次收购处于申报阶段,是否能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及成功实施,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合计 262,760.43万元,主要集中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货币资金和存货中,占同期总资产比重10.59%。在债券本息偿付出现问题时,该部分资产可能存在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按期足额偿付造成影响。

九、公司的家具产品以出口为主,且以美元为主要的结算货币。2015年度,公司家具产品的销售收入为41.93亿元,其中出口家具的销售收入为33.25亿元,出口家具的销售收入占到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9.01%,占比较高。随着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走势趋于市场化和波动性的加大,公司的经营业绩受汇率波动的影响也将随之扩大。

十、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3月,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2,331.28万元、45,805.21万元、43,665.45万元和8,969.5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23%、54.02%、53.66%和57.54%。发行人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是通过委托投资的形式进行股权投资。由于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和其他不可抗力,股权投资的收益可能无法达到发行人的预期,可能会对公司收入和盈利水平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人母公司自身盈利能力较弱,盈利主要依靠合并报表中宜华生活和宜华健康的经营利润。虽然发行人是两家上市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两家公司都有绝对的管控能力,但是如果发行人失去对两家子公司的控制权,导致子公司的分红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以及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造成影响。

十二、截至2013-2015年末和2016年3月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3.31亿元、6.64亿元、9.67亿元和24.70亿元,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2.12%、4.09%、4.17%和9.95%。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是股权转让款和各类保证金,若回收不及时,可能存在资金占用风险及现金周转压力。

十三、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鉴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将会给投资者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十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十五、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9月2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21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

十六、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七、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八、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二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二十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二十二、发行人已按照《关于公司债券财务报告有效期及期后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申请2016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有效期延长一个月。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了2016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bond/ announcement/company/c/2700383986129559.pdf)。发行人已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补充披露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9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21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亿元的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年7月4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7月22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简称:“16宜华01”,代码:“112459”。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额6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三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于监管银行处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的资金包括本期债券募集款项及其存入该专项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1、配售规则:本期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1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将在第三个计息年度末和利息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5、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该计息周期实际天数/该计息年度实际天数);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6、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6年10月20日,起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0月20日。

1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8、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9、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10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10月2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2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3、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4、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10月18日。

发行首日:2016年10月20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1日。

网下认购期: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1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绍喜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联系地址: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52号汕头国际大酒店6楼

联系人: 吴孟祥

联系电话: 0754-83262604

传真: 0754-83262606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瞿秋平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项目主办人: 吴斌、徐昊

项目组成员: 史苏伟、连佳晟

联系电话: 010-88027267

传真: 010-88027190

(三)分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江苏大厦38-45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7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李夏星

联系电话: 0755-82850903

传真: 0755-82852971

(四)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负责人:程秉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38层06-08房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38层06-08房

经办律师: 李彩霞、陈桂华

联系电话: 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45-200

(五)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叶韶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经办会计师:陈锦棋、唐玲

联系电话: 010-59675588

传真:010-65547190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浩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联系人:龚天璇、李诗哲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负责人:郭明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人:余琼

联系电话:0755-82989455

传真: 0755-83026879

(八)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王建军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947

邮政编码:518010

(九)本次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015年6月9日,宜华集团将持有的公司40,000,000股宜华健康股票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质押股份占宜华集团2016年3月末所持宜华健康股份总数的24.82%,占宜华健康总股本的8.93%。

2016年5月18日,宜华集团将110,000,000股宜华生活股票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质押股份占宜华集团2016年5月18日所持宜华生活股份总数的30.03%,占宜华生活总股本的7.42%。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G318-2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9级,除AAA级和CCC级以下(不含CCC级)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信用质量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主体信用等级AA级表示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债券信用等级符号同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债券信用等级AA级表示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宜华集团木业家居业务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多元化业务发展以及财务结构稳健等有利因素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目前公司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国外市场,容易受国外经济政策及政治、汇率波动影响以及资金管理难度加大等因素对公司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1、正面

(1)木业家居业务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直接拥有500余万亩的林地,是国内家具制造企业中拥有林木资源最为丰富的公司之一,同时其制造技术亦处于同业领先水平;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与一批海外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完善国内营销网络布局,在木制家具行业内具备较为突出的品牌及竞争优势。

(2)多元化业务发展。随着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完成,宜华集团形成了以木业为核心,医疗健康、地产、投资协调发展的业务格局。对两家上市公司的控制及多元化的业务布局将进一步拓宽宜华集团的融资渠道并提升其抗风险能力。

(3)宜华健康对公司收入形成有力补充。宜华健康重组完成后,经营情况良好,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34亿元,对公司收入形成了有力的补充。未来随着健康板块业务协同发展,或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

(4)稳健的财务结构。公司近年来财务结构总体保持稳健,201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总资本比率分别为56.54%和50.12%,同时考虑到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获现能力,公司具备很强的偿债能力。

2、风险

(1)外贸相关风险。2013~2015年,公司核心的木业家居业务外销额占该板块收入的比例维持在70%左右,同时公司产品进出口主要以外币结算,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汇兑风险。此外,国际贸易环境波动亦可能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2)资金管理能力。近年来,公司收购并购等资产重组事项的增多,加大了公司盘活资金的难度,对公司资金调配及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需重点关注。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历次评级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历次主体及债项评级结构

(二)评级上调的认定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木业家居为核心,医疗健康为重点,投资等业务协调发展的企业集团。2015年,宜华集团木业板块和健康板块的收入贡献占比分别为81.27%和16.57%;2016年一季度,宜华集团健康板块收入贡献占比上升至20.04%。未来,宜华集团健康板块收入贡献预计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其业务板块亦将更加多元。考虑到宜华集团以木业家居业务为主的多元化属性,中诚信证评采用企业集团的评级方法,从以下几个因素对宜华集团的信用质量进行衡量。

1、业务规模和竞争力。对于受评主体的业务规模,中诚信证评使用业务/产品结构多元化及营业总收入两个指标进行衡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中诚信证评认为业务板块多元、产品结构丰富、以及收入规模越大的企业集团将更具有竞争实力,也更加能够抵御不利市场波动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另外,对于竞争力因素,中诚信证评采用上下游控制力、技术实力及资质两项指标对该因素进行衡量。一般条件下,中诚信证评认为在上游采购及下游销售中更具有议价能力,并更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将更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2、盈利能力、财务政策、财务实力。由于企业集团之间的行业不可比性,因此中诚信证评更多地采用财务指标等定量因素对企业集团的信用质量进行衡量。中诚信从传统的盈利能力、财务政策以及财务实力三个因素对受评主体财务实力进行判断。其中,盈利能力的指标包括EBITDA/收入以及总资产收益率,财务政策的指标包括总资本化比率、总债务/EBITDA,财务实力因素包括EBITDA利息覆盖倍数、FCF/总债务、(CFO-股利)/总债务。

3、外部因素。与其他企业相同,外部因素也是影响企业集团信用水平重要的因素之一,中诚信采用外部支持、公司治理及行业特殊性等三个指标对外部因素进行衡量。

宜华集团以木业家居为主要板块,重点发展健康医疗业务,旗下拥有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其中,宜华生活拥有从人工造林、木材加工、产品研发、家居制造到营销网络的一体化经营体系,产品涵盖实木地板、办公家具、儿童家具、酒店家具、厨房家具等多种类型,并掌握包括“回旋干燥法”在内的等多项高科技研发成果,近年来宜华生活持续保持了在木质家居市场很强的竞争实力。

2014年下半年起,宜华集团旗下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推动房地产业务转型,并开始扩大在医疗服务行业的业务布局。自2014年7月以来,宜华地产先后收购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参股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月更名为宜华健康,随后又参与认购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众安康、友德医和尚荣医疗分别为国内医疗后勤综合服务行业、医疗数字化领域、及国内医院建设及医疗专业工程行业的领军企业。随着收购事项的完成,宜华集团在健康医疗板块的布局逐渐实现,并形成了以木业家居为核心,医疗健康等业务协调发展的多元化产业布局。

考虑到宜华集团在健康医疗板块布局的逐步完成,未来健康医疗板块不同业务领域之间协同效应的显现,以及对健康医疗业务收入贡献度提升的预期,2015年7月,中诚信证评在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进行评级时,评定宜华集团主体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正面。

2015年下半年以来,宜华健康进一步推进其在不同领域的业务布局,逐步增加了以医院、医疗中心运营管理为主的医疗服务业务和以远程医疗器械为主的健康管理业务,并涉足养老社区运营并提供养老服务管理等业务。随着其在医疗健康领域布局的持续深入,宜华集团健康医疗板块业务收入呈现明显提升,经营业绩释放情况良好,符合我们对其评级展望正面的预期。此外,2015年宜华集团在盈利能力、财务政策、财务实力等财务衡量因素方面亦取得了较好的表现。同时,作为两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其实际控制人亦对宜华集团持续给予资金支持,使其在外部因素等指标方面达到了较高水平。

综上,在多元化板块形成、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及实际控制人持续支持等因素的影响下,2015年宜华集团在企业规模及竞争力、外部因素等方面的得分明显增加,加上其在盈利能力、财务政策及财务实力等方面的持续良好表现,中诚信证评上调宜华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至AA+,评定本次债券的级别为AA+。

四、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使用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58.95亿元,已使用额度为45.36亿元,未使用额度为13.59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宜华生活已经累计发行四期短期融资券,三期公司债券,一期中期票据;目前还处于存续期为宜华木业2015年公司债券,金额合计为18亿元;宜华生活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金额为5亿元。发行人已经累计发行三期公司债券,目前均处于存续期,金额合计为20亿元。除上述债券外,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形式的债券融资。

债务融资工具历次发行兑付情况

注:发行人目前已发行三期公司债券,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以上表格中披露的其他已发行债券为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宜华生活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占比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40亿元,占本公司201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超过39.93%,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有关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成立于1995年4月5日,前身为澄海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系经澄海市(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澄海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立项请示的批复》(澄府办复[1995]8号)和《关于同意组建澄海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澄府办复[1995]32号)批准,由澄海县莲下镇槐东家具厂、澄海市宜华装饰木制品有限公司、澄海市益东胶合板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中式糖果厂、饶平县汇润工艺木制品厂有限公司、澄海市凯澄海滨浴场有限公司、澄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南发经营部、澄海县莲下升平纸类工艺厂、汕头经济特区龙湖区澄润工贸发展公司共9家企业组建,并于1995年4月5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800.00万元,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1996年2月6日,澄海市莲下升平纸类工艺厂(原澄海县莲下升平纸类工艺厂)与汕头经济特区华进实业发展公司订立《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将所持发行人的380.00万元出资额及股权转让予汕头经济特区华进实业发展公司;汕头市澄润商业公司(原汕头经济特区龙湖区澄润工贸发展公司)与汕头市龙湖区华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华进实业发展公司订立《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将所持发行人的134.00万元出资额及股权转让予汕头市龙湖区华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68.50万元出资额及股权转让予汕头经济特区华进实业发展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1997年5月3日,饶平县汇润工艺木制品厂有限公司与汕头市龙湖区建宜有限公司订立《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将所持发行人的114.00万元出资额及股权转让予汕头市龙湖区建宜有限公司;澄海市益东胶合板有限公司与澄海市华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订立《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将所持发行人的400.00万元出资额及股权转让予澄海市华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2000年1月28日,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汕头经济特区中式糖果厂、澄海市凯澄海滨浴场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发行人的416.00万元股权、340.00万元股权转让予澄海市泛海木业有限公司的决议。

2000年1月29日,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将盈余公积1,20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5,000.00万元的决议。此次增资经澄海市审计师事务所澄审内验(2000)第04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注:澄海市华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澄海市华信木业有限公司”。

2000年3月16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00]第056号)同意,并变更工商登记,发行人的名称变更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8日,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广东泛海木业有限公司(原澄海市泛海木业有限公司)、澄海市莲下槐东家具有限公司(原澄海市莲下镇槐东家具厂)、澄海市宜华装饰木制品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建宜有限公司、澄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南发经营部、汕头经济特区华进实业发展公司分别将其所持发行人股权全部转让予澄海市新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时新增股东刘绍喜向发行人增资22,000.00万元的决议。本次增资经澄海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澄丰会内验(2000)第56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2002年12月8日,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汕头市龙湖区华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发行人530.00万元股权转让予澄海市华信木业有限公司的决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注:澄海市新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澄海市新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31日,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汕头市澄海区华信贸易有限公司(原澄海市华信木业有限公司)将所持发行人1,056.00万元出资额转让予刘绍生、汕头市澄海区新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澄海市新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发行人3,944.00万元出资额转让予刘壮青;同时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28,395.00万元,其中刘绍喜以债权出资22,316.00万元、刘绍生以债权出资4,483.50万元、刘壮青以债权出资1,595.50万元,发行人变更后注册资本为55,395.00万元。2010年11月26日,发行人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以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经汕头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汕丰会内验[2010]第1108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2013年10月26日,发行人股东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4,605.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0,000.0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此次增资经汕头市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汕大地验(2013)168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2016年2月19日,发行人股东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00,000.0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此次增资业经广东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粤大地会验(2016)016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现持有汕头市澄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2月19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515193162320K的《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治理结构,且近三年以来运行状况良好,未有重大调整。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1、本公司是经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成立运作。根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行使自己的职权,为公司合理规范运营提供保障。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成员3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负债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3)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用。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2、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发行人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生产、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直接拥有或通过协议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权属清楚,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无偿占用的情况。公司能够独立运用各项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其他任何限制。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架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和管理。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作出各项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财务运作及资金使用的情况,在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5)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设置。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经营管理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内设机构与本公司的相应部门没有上下级关系。

4、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发行人高度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方面建章建制,把内部控制全面、完善覆盖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各个领域;另一方面强化执行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作用。具体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工作是由公司的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和公司员工共同参与,应用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公司内部业务的各个环节和部门的,用于识别可能对公司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的,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风险控制过程。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规范风险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4)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制订了《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用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确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与可靠。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都是独立企业法人,均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并以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依其对所属子公司的出资额,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管理权利。

(5)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别制订了《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6)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制订了《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来规范公司的人员管理行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从而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同时也为员工在职业规划上提供了充足的上升空间。

5、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次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直接控股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宜华集团2015年12月31日持有宜华生活股份比例为23.84%,持有宜华健康的股份比例为35.08%,是两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虽然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宜华生活和宜华健康其他股权都较分散,宜华集团处于绝对大股东地位;报告期内参加股东会股东的持股比例宜华生活通常30%左右,宜华健康通常为50%-60%,宜华集团所持表决权占两家上市公司参加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宜华生活的董事长为刘绍喜,总经理为刘壮超,刘绍喜为宜华集团的股东,刘壮超为刘绍喜的儿子。宜华健康的董事长陈弈民为刘绍喜胞妹刘绍香的丈夫,总经理刘壮青为宜华集团股东、刘绍喜之子,董事王少侬为刘绍喜的夫人,两家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董事和高管均与发行人有高度关联,日常经营管理受发行人影响极大。鉴于上述原因判断宜华集团对宜华生活和宜华健康具有控制权,因而将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该系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为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上述事项不会对本次债券的发行构成实质性阻碍。

1、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31日,注册资本148,287.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股23.84%。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工业区,经营范围:从事本企业生产所需自用原木的收购及生产、经营不涉及国家进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管理的装饰木制品及木构件等木材深加工产品;软体家具、一体化橱柜衣柜、智能家具及家具用品的研发和经营;家纺产品、工艺美术品、建材用品、家电电器的销售;装饰材料新产品、木材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活空间的研究和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家私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72,465.14万元,总负债为587,205.19万元,净资产为685,259.95万元,2015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59,166.76万元,实现净利润61,086.85万元。

2、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19日,注册资本44,780.49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股35.08%。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北侧。公司经营范围: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医疗行业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养老产业项目投资、策划、服务;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项目投资、开发;节能环保产业项目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品项目投资、开发;医疗器械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销售、租赁;房屋工程设计、楼宇维修和拆迁,道路与土方工程施工;冷气工程及管道安装;对外投资;项目投资;资本经营管理和咨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54,964.10万元,总负债为286,634.60万元,净资产168,329.50万元,2015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3,122.63万元,实现净利润5,506.09万元。

3、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85年5月28日,注册资本3,884.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股100.00%。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52号,经营范围:旅馆业(酒店);公共场所(浴室、桑拿、SPA休闲中心、茶座、游泳馆、健身室、美容、美发、商场);娱乐场所(卡拉OK);棋牌室(围棋、象棋、桥牌);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的零售;洗熨服务,停车服务,自有房产租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9,166.16万元,总负债为64,056.93万元,净资产为-4,890.76万元,2015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3,903.33万元,实现净利润-532.24万元。该公司亏损主要原因是2015年6月才完成装修开始营业,对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该公司2015年7月开始营运后半年内即实现营业收入3,903.33万元,预计2016年度该公司将实现营业收入接近1亿元,能够实现盈利。

4、汕头市宜华-道格拉斯木屋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220万美元,宜华集团持股60%。注册地址:汕头市凤凰山路35号厂区茶叶简仓乙全座,经营范围:生产木屋预制件、装饰木制品。

汕头市宜华-道格拉斯木屋制品有限公司2015年未产生任何收入和支出,因为发行人承诺为避免与下属上市子公司宜华生活形成同业竞争,所以该公司目前不进行任何生产经营。

5、汕头宜华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8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股100.00%。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东路丹霞庄西区茶叶大厦,经营范围:生产:茶叶(乌龙茶、袋泡茶)(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27日);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包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散装熟食)(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3月10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67.72万元,总负债为2,500.11万元,净资产为-1,932.40万元,2015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59万元,实现净利润-29.25万元。因为该公司自身经营收入较少,但由于公司的生产设备计提44.28万元的折旧,从而导致该公司2015年度的净利润为负。

6、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4日,注册资本6,1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股100.00%。注册地址: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跃进岗,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7,034.80万元,总负债为59,620.44万元,净资产为7,414.36万元,2015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02.00万元,实现净利润-1,654.73万元。该公司2015年亏损主要是因为公司开发楼盘尚未交房,预收款项无法确认为收入,从而导致净利润为负。待楼盘交房后,公司将形成营业收入,实现利润。

7、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100.00%。注册地址:汕头市升业路16号乐业苑16幢116号房,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路政工程、市政工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242.38万元,总负债为11,704.40万元,净资产为5,537.98万元,2015年该公司因投资地块尚未开发,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487.81万元。主要是因为该公司的投资地块“汕头市金平区龙泉岩B地块”尚未进行开发,未开展相关业务,暂时未实现营业收入。但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2015年计提了480.52万的资产减值损失,从而导致公司2015年度的净利润为负。

以上子公司中,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预计在2016年能够实现盈利,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和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待开发楼盘交房后均能够确认收入实现盈利,而汕头宜华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收入和亏损情况占宜华集团总体的收入规模和净利润规模极小,因此上述子公司的亏损或停业状态不会对本次债券的偿付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四、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关联方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交易

1、关联交易事项

(1)定价原则

发行人关联交易定价的总体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原则,无市场参考价格时执行双方协议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参照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公平价格,由企业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依据具体的关联交易行为,签订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明确交易价格。对于股权转让款项,发行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项,对于合营企业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合营企业成立时双方有关协议,明确收入分配。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各类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和公平、公正、透明,发行人制定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报价管理和评审管理制度、对外采购及招投标评审制度、合同会签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的方案等相关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管理程序,各类关联交易按照职责分工和审批流程进行严格的审批。

(2)购买商品

汕头市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是一间经营普通客房、餐饮服务等多项服务的公司,2015年度,汕头市莱芜欢乐天地娱乐有限公司为宜华生活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合计1,368.53万元,宜华生活接受劳务的结算价格标准与非关联交易结算标准一致,按正常结算政策结算,不存在占用资金情况。

沃棣家居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是一间经营家居设计咨询和家用家居的批发、网上零售的公司,2015年宜华生活向沃棣家居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合计259.13万元,均为宜华生活生产的家居产品,沃棣家居采购后通过平台对外销售,宜华生活销售家居产品的定价标准与非关联交易定价标准一致,按正常结算政策结算,不存在占用资金情况。

(3)关联担保

截至2016年5月31日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4)关联委托投资及合作投资收益

单位:元

(5)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6)关联方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7)关联方应付账款

单位:元

(8)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三)对外担保及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未决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发行人股东为刘绍喜、刘绍生和刘壮青三名自然人,其中刘绍喜持有股份80.00%,刘绍生持有股份10.00%,刘壮青持有股份10.00%。刘绍喜与刘绍生为兄弟关系,刘绍喜与刘壮青为父子关系。公司股东均为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绍喜,男,53岁,本科学历。先后任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香港中国商会创会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是全国十二届人大代表、广东省第九、十一届党代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九届政协委员。先后获得“中华慈善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和“广东创业之星”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图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公司现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刘绍喜,男,53岁,本科学历。先后任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香港中国商会创会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是全国十二届人大代表、广东省第九、十一届党代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九届政协委员。先后获得“中华慈善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和“广东创业之星”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2、刘绍生,男,46岁,大专学历。2000年起任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汕头市澄海区第六届政协常委,汕头市人大代表,澄海青协副主席,汕头市工商联副会长,澄海区工商联副会长,汕头市品牌协会副会长,汕头市光彩事业协会副会长;2007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3、刘壮青,男,30岁,本科学历。2007年至2009年,供职于宜华生活美国分公司,任产品研发部经理、IT部经理,从事新产品研发及销售管理系统研发工作。201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起不再担任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4月起任宜华健康总经理。

4、刘绍香,女,43岁,本科学历。1993年起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出纳、财务部主管、行政主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0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6月1日起任公司总经理。

5、林浩,男,31岁,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7年在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起在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宜华集团投资部经理,2016年6月1日起任宜华集团监事。

6、王少侬,女,53岁。1982年至1992年在澄海槐东家具厂工作,1992年至2005年任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起兼任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发行人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二〇一六年十月

(下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