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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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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6-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6-089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10月18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庞银娟女士、姚朝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庞银娟女士、姚朝越女士简历请见附件),庞银娟女士、姚朝越女士将与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庞银娟女士、姚朝越女士简历

庞银娟女士:1978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公司财务部出纳。现任公司监事、会计。庞银娟女士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朝越女士:1986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生产部助理、项目部助、总经理工作部秘书。现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主管。姚朝越女士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6-09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5:00至2016年10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2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方洁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179,290,349股,占公司总股份401,315,016股的44.675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76,718,912股,占公司总股份401,315,016股的44.035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571,437股,占公司总股份401,315,016股的0.6408%;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监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571,437股,占公司总股份401,315,016股的0.6408 %。

其中: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571,437股,占公司总股份401,315,016股0.640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方洁先生、朱林生先生、沈习武先生、刘笑梅女士、杨柳锋先生、于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靳明先生、陈奎先生、段逸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周方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179,290,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2,571,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1.2选举朱林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179,290,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2,571,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1.3选举沈习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179,290,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2,571,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1.4选举刘笑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179,290,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2,571,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1.5选举杨柳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179,290,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2,571,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1.6选举于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179,290,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2,571,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2选举独立董事

1.2.1选举靳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179,290,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2,571,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2.2选举陈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179,290,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2,571,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1.2.3选举段逸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179,290,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2,571,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键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郑键女士将与由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庞银娟女士、姚朝越女士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郑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179,290,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2,571,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徐伟民律师、吴正绵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6-09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10月18日下午在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方洁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沈习武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靳明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陈奎先生、董事刘笑梅女士

2)、提名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陈奎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段逸超先生、董事长周方洁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段逸超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靳明先生、董事朱林生先生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方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柳锋先生、王惠芬女士、李雪会先生、欧阳强先生、伍卫国先生、王毕考先生、欧江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惠芬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雪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李雪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李雪会先生的办公电话为0574-86821166、传真为0574-86995616、电子邮箱为ir@lgom.com.cn。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俞凌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俞凌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俞凌佳女士的办公电话为0574-86821166、传真为0574-86995616、电子邮箱为ir@lgom.com.cn。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水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博微科技大厦”暨“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博微科技大厦”暨“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成立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博微科技大厦”暨“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聘任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候选人的名单和简历

周方洁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国家863专家库专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机械电子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兵器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浙江省第二届科技新浙商、宁波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宁波市十大青年科技创新奖、宁波市劳模、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荣誉称号、入选宁波市“4321人才工程”、获第四届“科技新浙商”称号、首届“台州乡贤”。历任北京三雄电气公司总经理,北京理工现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政协第十二、十三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周方洁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一世纪31.30%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39,12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林生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主要荣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014年度南昌市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补贴、南昌市优秀企业家、南昌市直接联系人才证书、“赣鄱英才555工程”第二批人选、南昌市五一劳动奖章、第四届“江西十大IT”青年、南昌市“521”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人选、南昌市第二届“十佳创新青年企业家”、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等。历任公司总经理,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北京博微广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朱林生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公司股份20,277,940股。

沈习武先生:1961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北京尚洋信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南融通集团公司高级副总裁、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沈习武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沈习武先生持有成都尚青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尚青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072,882股)3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刘笑梅女士:1971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东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刘笑梅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一世纪10.7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杨柳锋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总监、生产总监、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柳锋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一世纪0.70%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雪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电力、建筑造价员,助理工程师。主要荣誉: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3年电力行业工程造价管理优秀成果二等奖、电力工程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历任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市场策划部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企划部经理、营销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博微广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于雪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通过持有宁波博联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博联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445,080股)8.24%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靳明先生:1961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博士、教授。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发表《从ROE的实证分析看上市公司的业绩操纵行为》等论著80多篇,曾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历任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科研处处长兼研究生办主任、《财经论丛》学报编辑部主任,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上市公司研究所所长,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靳明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奎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获750kV输变电工程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历任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院长、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院长、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浙江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珠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奎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段逸超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律师资格。荣获“人民满意律师”、“宁波市优秀律师”。历任浙江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段逸超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惠芬女士:1963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成功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财务中心主任,中国春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宁波保税区中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王惠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雪会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浙江三变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雪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00,000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欧阳强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欧阳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50,146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伍卫国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历任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碧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伍卫国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毕考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历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工程总监。王毕考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欧江玲先生:1974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历任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欧江玲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俞凌佳女士:1983 年4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俞凌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水娟女士:1976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郑水娟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1%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000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6-09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 年10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10月18日下午16:00时在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郑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博微科技大厦”暨“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博微科技大厦”暨“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简历

郑键女士:1966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国泰证券北京分公司研发部、国泰君安证券、华夏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证券部经理;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3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6-09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建设“博微科技大厦”暨“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博微科技大厦”暨“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新技术”)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博微科技大厦”暨“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新技术拟成立江西博微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上述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博微科技大厦”暨“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特殊审批,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一路69号

法定代表人:朱林生

注册资本:贰仟陆佰零陆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4月21日

营业期限:2000年4月2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脑软件、硬件的开发、销售、网路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技术培训、咨询服务;防盗报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

本次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三、新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博微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待定,需工商核名)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投资人及持股比例:投资人为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分期注资,一期注资6000万元,全部为现金出资。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物业管理与服务。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及授权,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取得位于南昌高新区中电路以南、高新七路以西DAFJ2016020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成交价为326万/亩。本次竞拍完成后,拟由新公司进行运作和开发,承担“博微科技大厦”暨“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的建设工作。

1、本地块开发说明

本地块占地面积为15.01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办公,规划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根据高新区政府要求,项目建成后,公司须自持不低于50%的建筑面积,即不低于2万平方米,另50%的建筑面积可出售给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或企业员工。

1)用地规划

自用部分:建设为1.7万平方米办公、0.3万平方米商业。

出售部分:建设为2万平方米的商用公寓。

公寓、商业、办公区域物理隔离,停车等配套分开,人车分流,功能区域各自独立、互不影响。

2)用地投资额

用地开发建设总投资约2.5亿元,其中地价与自用部分投资约为1.41亿元。

2、其它:地块开发完成后,新公司可变更经营为物业管理公司,对所持物业及项目房产开展管理服务,并可开拓其它服务性的业务,同时为博微新技术的各项后勤提供保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博微新技术现有员工近700名,其中50%以上为软件开发人员。依托集团公司总部大力开拓环保行业的契机,博微新技术计划未来3年内在南昌高新区打造“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致力于环保领域大数据的研究,开辟新的行业市场,提升公司总部环保业务的软实力。

环保部于2016年初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未来全国各地都会构建相应的环境生态大数据平台。博微“环保大数据研发中心”,主要研究环保领域环境质量数据演变分析,对区域内生态综合数据分析挖掘,研究区域生态承载模型,为解决综合系统的治理区域环境提供相关数据、方案及决策依据。同时,通过数据分析指导区域实施环境监测整体设计和环境质量改善治理提供整体方案,为集团公司介入环境领域的全建设过程提供有效的参考方案。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董事会从公司长远利益和战略发展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投资资金来自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若投资未达到预期,将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新公司成立后,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场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完善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新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全部由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布局来看,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