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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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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39 公司简称:ST狮头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崔照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效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数据

1、应收票据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53.60%,是由于本期收取票据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3.72%,是由于本期其他应收项目增加所致。

3、存货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8.85%,是由于本期半成品减少所致。

4、预收款项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27.81%,是由于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00%,是由于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数据

1、营业总收入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8.38%,是由于本期主营业务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16.49%,是由于本期主营业务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85.64%,是由于本期主营业务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49.72%,是由于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98.53%,是由于上期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数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5.23%,是由于本期主营业务现金收入减少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数增加745.41%,是由于本期缴纳主营业务税金增加所致。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是由于上期试生产收入所致。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是由于上期试生产成本所致。

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50.00%,是由于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主要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16-069),因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中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狮头中联银行账户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2016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解除冻结的公告》(编号:临2016-077)及《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解除冻结公告的补充公告》(编号:临2016-078)。2016年9月8日,狮头中联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晋01民初字464-2号,其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保全人提供的机器设备(设备具体情况见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明细表)。

(二)解除对被保全人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账号为485010100100736024的冻结。

此次狮头中联被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为该子公司的基本账户,但其余三个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因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狮头中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涉及金额较大,该子公司基本账户被解除冻结并不代表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已解除。

1.10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8日起停牌。2016年1月23日,公司发布《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2),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5日起停牌,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告后证券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各方无法达成符合变化情况的交易方案。经审慎研究,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2016年7月25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2016-070号”公告)。同时,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1.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山西市场需求疲弱的影响,水泥产量、销量及售价均处于低位,设备运转率低,导致水泥成本不能有效降低,成本与售价倒挂,报告期公司亏损。预计第四季度仍为亏损,预测2016年全年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公司名称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照宏

日期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