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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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2016-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内容(详见公司2015-036号公告),公司与哈尔滨银行大连开发区支行及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汇”)共同签署编号为“大连开发区2015年委贷字第9401-3号”的《委托贷款合同》。2015年10月21日,公司通过哈尔滨银行大连开发区支行对大连海汇提供人民币12,4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年利率为13%,半年付息一次。此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大连海汇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有利于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016年10月18日,公司如期收回上述贷款本金人民币12,400万元,并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收取相应利息人民币1,61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收到的上述委托贷款的结算收益将计入当期收益。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