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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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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3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4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香港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汇率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分级份额投资者特有的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此外,本基金作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的分级设定则决定了不同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恒生A份额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恒生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由于本基金投资的恒生指数成分股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香港交易所对于股票价格涨跌幅不设限制的交易规则,添富恒生的份额净值每日涨跌幅亦不受限制,故本基金的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当前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普通股票指数型基金更大。特别的,当恒生指数发生日内巨幅下跌,以致恒生B份额的参考净值跌至负值的情况下,恒生B份额投资者损失所有本金,剩余亏损由恒生A份额投资者承担。即恒生B份额较基础份额(添富恒生)的风险更大。而基于以上风险条件,具有固定收益特性的恒生A份额既不保证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亏损,风险小于基础份额,高于当前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行的普通股票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份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为2016年9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有关基金管理人的内容截止招书公告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名称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与运作方式

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三、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四、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替代性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债券、基金(包括股票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等)、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约、互换、期货、期权、权证等)、符合证监会要求的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五、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1、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2、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对个别成份股足够数量的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方式进行替代。

3、衍生品投资策略

由于本基金申购赎回采取现金方式,考虑到申购赎回资金流动冲击以及外汇汇兑、资金划转的操作问题,基金将会保留一定的现金头寸用于满足赎回及香港证券交收要求。现金头寸的增加将导致跟踪误差的扩大,因此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以标的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产品(如期货、掉期等)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二)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

2)负责决定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

3)审核评估基金经理每季提交的投资运作季报。

(2)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决定正常市场情况下,日常指数跟踪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决策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2)必要时进行本基金跟踪偏离的分析;

3)每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季报;

4)撰写基金中报、年报等公开报告关于基金投资运作的相关部分。

3、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投资程序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组合构建与监控调整)、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投资核对与监督、组合监控与调整、投资风险管理八个环节。

(1)研究支持

指数投资管理小组依托基金管理人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内外部的信息和研究成果,开展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研究、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对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分析、对基金的跟踪误差及时进行归因分析等工作,并撰写相关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指数投资管理小组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定相关事项。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基础上,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定期事项是指:每季初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操作进行指导与决策,基金经理根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3)投资执行(组合构建与监控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结合指数投资管理小组的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构建组合。在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

集中交易室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风险监控:风险控制人员根据实时风险监控系统,在交易期间对指数基金的各类风险源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将根据风险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应急操作方案。

(6)投资绩效评估

金融工程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评估将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对跟踪误差和业绩偏离的来源进行分析,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视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1)不定期的,基金经理对基金出现的较大的跟踪偏离进行及时分解和分析;

2)每周末,数量分析师对本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3)每月末,基金经理根据评估报告分析当月的投资操作和跟踪指数的偏离情况,主要对组合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现金控制情况、成份股更新期的投资操作以及成份股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关报告,作为今后投资运作的参考依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7)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营运部基金会计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督察长、稽核监察部及基金经理。

集中交易室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督察长和稽核监察部对投资决策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有权调阅任何数据和资料,防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风险。

(8)投资风险管理

投资风险管理是基金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公司根据投资决策的不同层次建立完善的基金风险控制系统。

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包括对投资合规性风险的管理以及对投资组合风险的管理:

1)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及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如发现问题,应责成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方案并落实。

2)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金融工程部通过审议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季报,以及对日常投资的跟踪监控,从而控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公告。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4)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6)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不受此限制;

(7)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8)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若基金超过上述3-8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4)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6)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对于因上述13、14项情形导致无法投资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将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将结合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替代。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3、金融衍生品投资限制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b.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c.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4、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a. 现金;

b. 存款证明;

c. 商业票据;

d. 政府债券;

e.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5、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体公告。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及标的指数所表征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在股票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此外,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在分级运作期内,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稳健收益类的恒生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积极收益类的恒生B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668,095,903.80人民币,占期末净值比例37.33%。

1.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1.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1.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1.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1.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九、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9、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0、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等。

11、其他为基金的利益而产生的费用,如代表基金投票产生的费用、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费、追索费等。

12、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简称“税收”);

13、基金上市费用及年费;

14、标的指数的许可使用费;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要根据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计提指数使用费。指数使用费自基金首次挂牌之日起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0.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若一个会计年度累计计提指数使用费金额小于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用下限,则基金于年末最后一日补提指数使用费至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用下限。

指数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季度首日起15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方式支付给标的指数许可方。

如果指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5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 2005年2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1762.2978万元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1967 年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一处、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肖顺喜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63年出生,复旦大学EMBA。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东航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

李翔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复旦大学新闻学学士。现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历任文汇报经济部记者、副主任,文汇报专刊部主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主任。

张晖先生,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曾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1953年出生,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艾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心高级研究学者。历任美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台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台湾分行总裁,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

林志军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1955年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加拿大Saskatchewan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计划财务处会计。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现为德勤) 加拿大多伦多分所审计员,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伊利诺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Lethbridge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tenured),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杨燕青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特邀研究员,《第一财经日报》创刊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栏目资深评论员。曾任《解放日报》主任记者,《第一财经日报》编委,2002-2003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二)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监事会主席。国籍:中国,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现任上海报业集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王如富先生,监事,监事。国籍:中国,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员,金信证券规划发展总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深研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毛海东,监事,国籍:中国,1978年出生,国际金融学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监。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9年出生,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总监。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三)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雷继明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2011年12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副总经理。国籍:中国,金融经济学硕士,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管理工作。2011年4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2年出生,金融学硕士。历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李鹏先生,督察长。国籍:中国,1978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四)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赖中立先生,国籍:中国,学历: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金融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验。从业经历: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分析师。2010年8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11月1日至今任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6日至今任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QDII)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月6日至今任汇添富深证300ETF基金、汇添富深证300ETF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至2016年7月13日任汇添富香港优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袁建军先生(副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先生(首席经济学家)、王栩(权益投资总监)、陆文磊(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劳杰男(研究副总监)

(六)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21只。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境外资产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一号汇丰总行大厦

办公地址:香港九龙深旺道一号, 汇丰中心一座六楼

公司网址:www.hsbc.com

201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454.04亿港元

2012年6月30日托管资产规模:5.4万亿美元

信用等级:标准普尔AA-

汇丰集团是全球最大规模的银行及金融服务机构之一,在欧洲,亚太区,美洲,中东及非洲等87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约8,000个办事处。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是汇丰集团的始创成员,于1865年3月及4月先后在香港和上海成立。该行是汇丰集团在亚太区的旗舰,也是香港最大的本地注册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股本(Share Capital)截止2012年6月30日为454.04亿港币,托管资产达54,000亿美元。

(二)境外资产托管人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的境外资产,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2、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确保基金及时收取所有应得收入。

3、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93

传真:(021)50199035

联系人: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包括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开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3、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方爽

电话:010-65556689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9)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服电话:95501

公司网站:www.sdb.com.cn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法人代表: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6157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郑鹏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热线:95577

华夏银行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1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夏雪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农林下路83 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户服务热线: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http://bank.pingan.com

1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联系人: 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网址:www.nbcb.com.cn

2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4006962999

公司网站:www.srcb.com

2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传真: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96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2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4544021

传真:025-84544129

23)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电 话:0577-88990082

传 真:0577-88995217

2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25)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668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路413号报业传媒大厦B楼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0519-89995066

传真:0519-89995170

客服电话:96005公司网站:www.jnbank.cc

26) 南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00号

法定代表人:和广北

电话:021-38566500

传真:021-38566400

联系人:王列海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2066,4008302066

网址:http://www.ncbchina.cn/cn/index.html

27)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800-830-3811

网站:www.hkbea.com.cn

28) 星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名称:星展银行(中国)

公司总部:新加坡

银行性质:外资银行

法人代表:黄钢城

银行行长:何子明

注册资金:40亿元

成立日期:2007-05-24

客服热线:4008208988

29)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 1层及2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 1层及2层  

公司网址:www.sc.com/cn

电话: (86-21) 3851 8000

传真: (86-21) 5887 1608

3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戴莉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3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32)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全称: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北京英蓝国际中心 18 层

法定代表人: 章星

客户服务或 投诉电话 400 650 8356

公司网址 http://www.ghsl.cn

33) 北京证券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15亿元

客服电话:4006909926

3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胡天彤

网址:www.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35)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4层

邮政编码:050000

互联网网址:www.s10000.com

36)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杨锐敏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张大力

客户服务电话:68777877

公司网站:http://www.shhxzq.com

37)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7、28楼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咨询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38)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下转104版)

(2016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