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8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经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全睿众”)设立“兴全睿众道明光学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4日和2015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等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15年11月20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资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6,169,331股,成交均价为14.180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9%,成交金额为8,748.46万元,剩余资金留作备付资金。锁定期自公告日2015年11月20日起12个月,即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号:2015-086)。
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95,860,5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308,466.5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总股数由6,169,331股增加至12,338,662股。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因持有人离职、退休离岗、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且合并持有份额达到员工持股计划总额10%以上的。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资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及单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
6、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购买的股票解锁后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兴全睿众通过设立资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该部分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19日,锁定期满后,资管计划有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资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资管计划提前终止或存续期满不展期的,兴全睿众将对该资管计划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全体委托人之间的约定进行现金分配。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