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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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陶国平、陶冶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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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委托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 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上午8:00至下午4:30。
5、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12564 65481181
4、 传真:0512-65712238
5、 联系人:陆正中 丁岚
6、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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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6-039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明来先生主持,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登载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经公司自查,认为公司满足上述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要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陶国平先生,陶国平先生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6年10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5.4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0,000,00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6,56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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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要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 30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登载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登载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陶国平先生,故向其发行股份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陶国平先生符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资格,参与认购A股股票定价公允,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登载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陶国平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陶国平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登载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出具《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登载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作为相关责任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登载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合理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登载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