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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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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雪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同比增长了24.72%,主要是交大光芒公司和田湾河公司应收款增长所致。

(2)应收股利:国电大渡河公司分红款1.064亿元在本期末尚未收到。

(3)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长了10.54%,主要是本年对雅砻江公司增加资本性投入以及该公司今年盈利所致。

(4)短期借款:比期初增长了48.48%,原因是新增加借款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增长了5倍是川投集团委贷的长期借款11亿元将于2017年6月底到期。

(6)长期借款:川投集团委贷的长期借款11亿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未分配利润:主要原因一是当期实现净利润28.01亿元新增未分配利润;二是本年度内实施了2015年度分红款11.89亿元从而减少未分配利润。

(8)投资收益:同比上期下降10.63%,主要原因是参股48%的雅砻江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2.61%,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下降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原因:主要为田湾河公司合同期内收回电费款同比下降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6亿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雅砻江公司今年收到分红20.16亿元和资本金投出10.56亿元差额9.6亿元高于去年同期差额4.6亿元,二是去年同期收回委贷8亿元以及支付电力公司收购款4.61亿元等因素综合而成。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持平。

控股及参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国强

日期 2016-10-20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3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7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下列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川投电力借款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川投电力借款不超过6500万元用于川投能源资金的统一调度,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

(三)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10%的国电大渡河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银行委托贷款的提案报告》:

为充分发挥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效益,综合考虑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委托贷款的利率的差异和大渡河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的情况下,会议同意公司向国电大渡河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5%。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向参股10%的国电大渡河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银行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5%。

2.鉴于目前国家宏观货币政策持续宽松、大渡河公司现阶段在各大银行的贷款条件均为信用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15%的情况,本次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5%。该笔委托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国电大渡河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来分析和评估,该笔贷款风险可控。

3.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4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六次监事会通知于2016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下列提案报告: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川投电力借款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该项借款是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川投电力的正常经济活动,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金,创收增效,相关风险可控。

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10%的国电大渡河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银行委托贷款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该笔委托贷款符合发挥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效益的目的,鉴于国电大渡河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财务情况良好,且该笔委托贷款收回本息的期限灵活,我们认为相关风险可控。

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5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要求,现将公司2016年1-9月发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1-9月,公司控股电力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26.95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同期下降4.56%,上网电量25.84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同期减少5.52%。公司控股电力企业平均上网电价0.221元/千瓦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35%。

公司控股企业2016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公司控股企业2016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

2016年1-9月发电量、电价变动说明:

1.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直供用户用电量同比有所增长。

2.水电发电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四川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乏力,下达的年度发电计划偏低。

3.水电平均上网电价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全川下达的计划电量较往年比重偏低,计划外电量的电价偏低;二是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乏力,电力供大于求,发电端竞争激烈。

4.火电平均上网电价下降的主要原因:财政部征收自备电厂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基金。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0日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74 公司简称:川投能源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