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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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92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1亿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中泰博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1号)核准,2015年4月,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588,342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1,378,386.74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4,258,785.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97,119,601.04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73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8月2日归还。

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还没有到归还时间,公司将按时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均投向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的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7,607.0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6年10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624.3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332.92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拟使用总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中天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中天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中天能源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6个月。

综上,东兴证券对中天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以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93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暨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同意聘任陈正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陈正钢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陈正钢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经认真审阅公司本次会议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陈正钢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陈正钢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其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能力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正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时, 陈正钢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陈正钢先生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陈正钢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3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启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现任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010-84929823

传真:010-84928665

邮箱:chen.zg@snencn.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9层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94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正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