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76 公司简称:首开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利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宝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容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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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说明:
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时,按照相关会计规定,已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
关于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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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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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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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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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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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土地储备项目,为公司报告期内未开工项目。
2、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为包括项目代征用地的项目总土地面积。
3、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为合作项目土地面积。
4、公司权益土地面积=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5、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2)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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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用地面积为包括项目代征用地的总土地面积。
2、总投资额为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
3、在建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均为报告期内数值。
4、在建建筑面积为当期开复工面积。
5、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3)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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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已预售面积为报告期内项目的销售面积。
2、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3、其他项目为公司各非重点项目合计。
(4)本期结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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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1555号),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于2016年9月7日成功发行了30亿元公司债,票面利率为3.59%。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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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利群
日期 2016-10-19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