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世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慧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慧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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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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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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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1. 货币资金:报告期货币资金比上年末下降41.48%,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 应收账款:报告期应收账款比上年末增长53.42%,主要是赊销金额增加所致;
3. 预付账款:报告期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47.34%,主要是门店增加,增加租金预付款所致;
4.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增长64.44%,主要是门店增加,新增门店租房保证金及应收移动公司积分兑换款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增长100%,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6. 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长期待摊费用比上年末增长57.70%,主要是门店增加,增加装修费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末下降51.53%,主要是预付购房款,手续办理完毕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8. 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下降83.58%,主要是上年末计提年终奖,本年已发放所致;
9. 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末下降53.57%,主要是上年末未付款项本期已支付大部分;
10. 投资收益: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85.17%,主要是本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比去年减少,导致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11. 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上升403.91%,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补贴增加所致;
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上升123.96%,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补贴增加,各项经营活动费用合理支出所致;
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上升48.26%,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起设立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6月8日,四川希望银行筹备组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164号)。四川希望银行正在筹建中,根据项目进度,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投入资金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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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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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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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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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77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9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7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年10月20日13:00时在成都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9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6-133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