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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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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6-062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10月17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的议案》

因公司于2016年7月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的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6-06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八届十一次监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10月17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的议案》

因公司于2016年7月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的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6-065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

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了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的原因

2016年7月,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通过发股份的方式购买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大矿业”)100%股权以及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达集团”)、赵庆、朱胜利合计持有的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下称“赤峰金都”)100%股权。截止2016年6月28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光大矿业、赤峰金都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光大矿业、赤峰金都实际控制人均为盛达集团,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光大矿业、赤峰金都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及吸收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合理性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对定期报告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