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侯巍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廷让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实际参加董事10名(其中,因工作原因,柴宏杰董事书面委托侯巍董事长、周宜洲董事书面委托赵树林董事、傅志明董事书面委托樊廷让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情况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注:①详见“二、重要事项:2”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受证券市场影响较大,无法做出准确业绩预测。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6-06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1月至9月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16年9月30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月至9月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46.94亿元,超过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132.21亿元的20%。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就2016年1至9月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1-9月发行债券情况

2016年1-9月,公司未新增发行债券。

二、2016年1-9月其他新增借款情况

2016年1-9月,公司其他累计新增负债融资46.94亿元,包括收益凭证、从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等。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6-06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6年10月19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十层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侯巍董事长主持,10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侯巍董事长、樊廷让董事、赵树林董事现场出席;朱海武独立董事、容和平独立董事、王卫国独立董事、蒋岳祥独立董事电话参会;因工作原因,柴宏杰董事书面委托侯巍董事长、周宜洲董事书面委托赵树林董事、傅志明董事书面委托樊廷让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编制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公司向格林大华资本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额度;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借款额度内具体实施借款相关事宜,并根据资金融资成本、项目申请使用资金的时间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借款利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山西证券日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基金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2016年第三季度监察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6-06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之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大华资本”)是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成立于2014年9月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

为满足格林大华资本开展标准仓单业务需求,实现快速发展,有效延长公司业务链条,加强业务协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公司向格林大华资本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额度;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借款额度内具体实施借款相关事宜,并根据资金融资成本、项目申请使用资金的时间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借款利率。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定2016—三季报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