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华舟应急 公告编号:2016-016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并于2016年10月12日对该公告进行了更新。公司将于2016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集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15:00至2016年10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10月1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0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非独立董事

议案3中子议案① 选举余皓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3中子议案② 选举周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3中子议案③ 选举唐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 选举独立董事

议案3中子议案④ 选举刘铁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中子议案⑤ 选举马金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中子议案⑥ 选举徐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4.01 选举田明山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4.02 选举程干祥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第 1 项、第 2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该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3项、第4项议案为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勇 詹莉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邮 编:430223

电 话:027-87970446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参会股东登记表》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27

2、投票简称为“华舟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投票方式:在投票当日,“华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1) 输入“买入”指令;

(2)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仍需对议案3至议案4的子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3.01 元代表议案议案3 中子议案①,3.02 元代表议案3 中子议案②。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非累积投票制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议案3.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次类推。议案3.2为选举独立董事,4.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次类推。

(2)表决意见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议案2,在“对应的申报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具体操作如下: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议案3、议案4,具体操作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3.1,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4,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注意事项:

①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③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15:00至2016年10月26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5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3: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