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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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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201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6-068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9月22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即于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0月20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框架介绍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正与相关方磋商本次重组情况。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等方式。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信息技术行业。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相关股东的股权。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年9月21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与交易对手方就交易方案进行深入的磋商;与中介机构召开协调会,就本次重组事项进行商讨、论证,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准备过程中。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有诸多事项需相关各方进一步进行协商、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工作尚未完成,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需进一步推进,因此,公司无法在停牌后30个自然日内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保证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0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四、承诺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重组项目进展,争取在2016年11月21日前按照相关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如公司预计不能在上述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重组项目,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交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1月21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如获深交所同意的,公司股票累计停牌时间争取不超过3个月。但公司预计不能在进入停牌程序3个月内,即2016年12月2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五、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