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54 证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4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福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27.68%,主要系支付购买子公司厦门松芝少数股权款及支付2015年股利分红。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期初下降100.00%,主要系由于非保本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70.83%,主要系员工备用金及保证金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40.84%,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4.02%,主要系松芝股份、重庆松芝、成都松芝、柳州松芝新建厂房增加。
6、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269.19%,主要系新增装修费。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34.11%,主要系北京松芝购入的土地转入无形资产。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64.36%,主要系公司提前支付职工工资。
9、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74.80%,主要系公司缴纳已计提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5.29%,主要系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缴纳认购保证金。
11、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31.17%,主要系江淮松芝收到固定资产技改项目政府补助款。
12、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2.30%,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扩大导致售后服务费、销售人员工资薪金及运输费等费用上升所致。
13、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42.31%,主要系本期较去年同期银行借款减少而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14、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97.30%,主要系本期末超过1年以上应收账款收回较多所致。
1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42.8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多。
1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89.27%,主要系公司本期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经2016年6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相关议案,并经2016年7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并于2016年10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反馈意见,目前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2、董事长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收到董事长陈福泉通知,称其于2016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