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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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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31 公司简称:岷江水电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有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胥执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秦皇岛北戴河新华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变。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化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筹集次月归还借款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部分票据到期承兑。

(3)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工程款项增加。

(4)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下庄电站投产、一颗印电站及沙牌电站等转固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

(6)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使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

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化原因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

(2)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款,上年同期无该类收入。

(3)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化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同比增加的同时,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额大于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同比增加额。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有才

日期 2016-10-21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公告编号:2016-037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望江宾馆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有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赵海深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有才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建桥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钟利军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涂心畅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腾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亮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磊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8独立董事候选人谭忠富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9独立董事候选人吉利女士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0独立董事候选人穆良平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1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卫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01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卿松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02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赵海深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03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陈太林先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宏骏、王翔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6-038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张有才先生主持,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张有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张有才先生、叶建桥先生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号)。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吉利女士、独立董事穆良平先生、董事涂心畅先生3人组成,其中吉利女士为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卫先生、独立董事谭忠富先生、董事徐腾先生3人组成,其中王卫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张有才先生、董事叶建桥先生、董事钟利军先生、董事陈磊先生、董事罗亮先生5人组成,其中张有才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谭忠富先生、独立董事王卫先生、董事张有才先生3人组成,其中谭忠富先生为召集人。

本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有才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钟利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钟利军先生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号)。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有才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劲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肖劲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的议案》。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钟利军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德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钟利军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罗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钟利军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田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钟利军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朱德彬先生、罗鹏先生、田劲先生、高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谭忠富先生、吉利女士、穆良平先生、王卫先生对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有才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魏荐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魏荐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附件:

肖劲松,男,汉族,1969年6月生,中共党员,经济管理本科毕业、MBA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0年至2006年先后在成都电业局、四川电力物资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本部工作。2006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朱德彬,男,汉族,1969年4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从事分公司财务工作、历任分公司副经理、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罗鹏,男,汉族,1969年6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雅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多个发电厂厂长,机电设备厂厂长,雅安蜀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事业部主任,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田劲,男,汉族,1965年11月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内江电业局基建处副处长、处长,内江星原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技术部主任,威远供电局局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高军,男,汉族,1971年9月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德阳电业局罗江供电局副局长,城区供电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局长工作部(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魏荐科,男,汉族,1982年9月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责、信息披露专责、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6-039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及授权代表5名(监事赵海深先生因出差,委托监事尹家成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卿松先生主持,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卿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卿松先生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号)。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议,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