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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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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55 公司简称:贵人鸟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天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志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零售终端变动情况及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贵人鸟品牌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零售终端数量达到4,202家,零售终端总面积334,385.55平方米,其中公司直营店4家,2016年前三季度经销商新开零售终端361家,经销商关闭零售终端624家,其中2016年第三季度经销商新开零售终端159家,经销商关闭零售终端270家。按照城市分级划分,一线城市零售终端428家,二线城市零售终端838家,三线城市零售终端1,605家,四线城市零售终端1,331家;按照区域划分,华东1,142家,西南857家, 华中495家,华南387家,东北468家,华北532家,西北321家。

(3)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公司仅直营4家贵人鸟品牌店铺,其余贵人鸟终端店铺均为经销商或其它合法授权加盟商开设经营,公司直营店营业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因公司不参与经销商及其分销商的店铺的运营,所以公司无法统计到经销商及其分销商店铺的数据。

(4)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目前,公司尚未将杰之行、名鞋库纳入合并报表,且仅允许部分贵人鸟经销商进行线上渠道销售,本公司销售收入全部来源于向经销商批发及4家直营店面的零售,收入情况不适用于线上线下渠道区分。

(5)报告期内各品牌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源于贵人鸟单一品牌的境内销售收入(杰之行、名鞋库尚未纳入合并报表),不存在其它品牌收入情况。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5名员工主动辞职,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生份额持有人数变动的情况,根据约定的持有人权益处置办法,已将离职人员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其认购相关份额所缴付的资金成本作价的原则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实际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数为52人,实际认购金额共5,000万元,认购资金来源均为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变更的情况。

2016 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有关议案,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8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9,644.82万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供应链建设项目”,董事会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授权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8月1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4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4.04%,期限为366天,起息日期为2015年10月14日,兑付日期2016年10月14日。截至目前,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4日完成了该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息合计人民币41,616万元。

2016年8月,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向本公司下发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214号)及《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PPN289号),接受了本公司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及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额度注册。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12日发行了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3.5%;于2016年9月28日发行了2016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3.48%。截至目前,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剩余9亿元人民币的注册额度尚未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因尚未实际发行剩余注册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为实现多品牌、多市场、多渠道的布局,进一步推动公司体育产业运营战略的升级,公司拟出资38,310.50万元用于受让湖北杰之行体育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拟出资1亿元对深圳星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拟出资38,250万元收购名鞋库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分别于2016年6月3日发布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湖北杰之行体育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于2016年7月26日发布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及于2016年8月30日发布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名鞋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交易各方签署了协议,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全部完成。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天福

日期 2016-10-21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16-82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1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春江先生的辞职报告。于春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于春江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于春江先生自2012年入职以来一直从事证券事务方面的相关工作,在其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公司证券事务、投资、融资以及法务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于春江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2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