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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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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06 公司简称:香梨股份

一、 重要提示

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 公司负责人刘赟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元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建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单位:股

2.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2.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公司将沙依东生产基地一、二、三、四分场果园及配套的林路渠和电力设施、机井设施及库尔楚生产基地的果园及配套的林路渠和输电、机井设施分别委托沙依东园艺场及库尔楚园艺场经营管理。2014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公司未收到沙依东园艺场、库尔楚园艺场应缴纳的共计400万元托管收益。

公司就应收托管收益事项与对方多次沟通,并以律师函的方式催收托管承包费、办理托管资产移交手续,但对方无回应。2015年6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分别向沙依东园艺场、库尔楚园艺场提起诉讼,要求两家园艺场办理托管资产移交手续,交还托管资产的经营管理权;支付2014年托管承包费,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15年6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7月底,公司向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诉讼事项正在进行中。

2、公司人和生产基地共有土地7508.55亩,以种植香梨为主,种植面积5617.02亩,公司以承包方式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30年,受自然灾害的影响,部分承包户尚未交纳2014年承包费。

2015年5月,公司选择七户承包户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承包户交纳承包费并解除承包合同。经法院审理,除对一名被告裁定撤回起诉外,判令其他六名被告向公司支付欠缴的承包费。截止2016年6月底,判决金额全部收回。

2016年8月,公司再次选择六户承包户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承包户交纳承包费。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诉讼事项正在进行中。

2.10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东

日 期 2016-10-20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9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16年10月10日分别以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61号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五)会议由董事程利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举代行董事长职责人选的议案》;

鉴于刘赟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及现任董事工作职责,董事会同意推举程利刚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代行履职时间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止。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刘赟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邱益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根据控股股东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同意提名独文辉先生、张宏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文辉先生、张宏勋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刘赟东先生、邱益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理财产品的投资,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个 人 简 历

独文辉: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1月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张宏勋: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8月出生,本科,金融经济师。曾任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团委副书记。现任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0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10月10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61号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谭雅丽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举代行监事会主席职责人选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独文辉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及现任监事工作职责,监事会同意推举谭雅丽女士代行监事会主席职责,代行履职时间至新任监事会主席选举产生之日止。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独文辉先生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根据控股股东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同意提名陈燕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陈燕玲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独文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在编制期间,未发现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露。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陈燕玲:女,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9月出生,本科,会计师。曾任新疆新源县客运服务中心出纳、新源县运管站及新源县货运站主管会计、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伊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科长;现任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1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10月20日,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经营层可继续使用不超过8,5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进行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短期财务投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本次投资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满足保证本金安全、低风险、收益相对较高、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总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投资理财业务将以不构成关联交易为前提。

4、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5、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理财情况

截止2016年10月20日,公司前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累计滚动使用资金发生额为1.45亿元人民币,任一时点的投资总额均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确保投资理财业务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财务部门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并及时向经营层报告,经营层控制风险。

公司投资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资金到期收回。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目前公司没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也不会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短期财务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经营层继续利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理财产品的投资。独立董事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0日

至2016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6年10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16年11月4日、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随信函或传真同时提供确切的通讯地址。

六、其他事项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圣果路圣果名苑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兰花、鲁金华

邮编:841000

联系电话:0996-2115936

传真:0996-2115935

邮箱:xlgf_dmb@163.com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3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0日分别收到刘赟东先生、邱益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刘赟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邱益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刘赟东先生、邱益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赟东先生、邱益军先生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赟东先生、邱益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代行董事长职责人选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2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刘赟东先生、邱益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