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先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年初增长32.69%,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较年初减少65.79%,主要是应收委托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年初减少68.27%,主要是应收华力款项本期已收回;

4、存货期末较年初减少58.11%,主要是原材料库存减少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年初减少57.61%,主要是本期收回合营企业部分投资款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较年初增长50.83%,主要是本期收购子公司致资产增加所致;

7、无形资产期末较年初增长46.41%,主要是本期收购子公司致资产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较年初下降80.89%,主要是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较年初下降35.18%,主要是应付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10、应付账款期末较年初下降41.23%,主要是本期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1、预收账款期末较年初下降60.78%,主要是预收货款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下降40.61%,主要是上年度年终奖在本期发放所致;

13、应付利息期末较年初减少83.77%,主要是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年初减少33.86%,主要是本期支付原料运费所致;

15、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86万,主要是本期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1.92%,主要是上年同期计提委托贷款减值损失,本期无此业务;

1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6.45%,主要是本期确认合营公司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8、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0.49%,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19、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9.98%,主要是本期设备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33%,主要是本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09亿,主要是本期理财投资收回增加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7亿,主要是本期向银行借款金额减少及本期偿还借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6-051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6年10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6-053)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联董事陈先保先生、陈冬梅女士、陈奇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华安理财智赢2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公司《关于购买华安理财智赢2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6-052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10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玉环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交易行为,根据公司线上业务发展需要情况,将增加从关联方采购部分鸡蛋干及乳酸菌饮料产品,有利于线上产品的丰富。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华安理财智赢2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6-054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8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1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84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1]344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新站区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分别为58040154740003131和76740188000054953。将原有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49000119599400和账号:7326710182400001276)的募集资金预计约 10,250万元和10,000万元分别转入转至上述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040154740003131和账号:76740188000054953)进行存储,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49000119599400)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326710182400001276)仍存储剩余募集资金。本次调整不涉及资金用途的变更,公司其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三、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甲方)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乙方)、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现将两份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已在浦发银行新站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580401547400 03131,预计本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250万元, 需从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合肥分行”)所开立的超额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全额转入,账号为:149000119599400。该新设专户仅用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转入完成后,注销在东亚银行合肥分行的超募资金存储专户(账号:149000119599400);

公司已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6740188000054953,预计本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需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所开立的超额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转入,账号为:7326710182400001276。该新设专户仅用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钢、贾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的规范运用等。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有助于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4、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人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6-055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企业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拟新增与关联方沈师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师傅食品”)及其下属子公司、安徽新动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现就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做如下说明:

2016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先保先生、陈冬梅女士、陈奇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2,930.57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沈师傅食品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孙俊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兴四路166号西部智谷7栋B座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2,271.68万元,净资产4,994.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995.57万元,净利润2,141.27万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7,720.13 万元,净资产5,860.5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123.22 万元,净利润2,083.06万元。

(二)安徽新动力食品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孙俊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住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卧云路以南始信路以西

5、经营范围:乳酸菌饮料的生产和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农副产品(除专项审批)收购。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629.07万元,净资产-672.7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92.07万元,净利润 -672.71万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1,812.76万元,净资产25.3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57.69万元,净利润-901.94万元。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沈师傅食品和新动力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两家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为控股股东投资入股公司,两家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沈师傅食品和新动力采购的商品主要为鸡蛋干、乳酸饮料等。为了丰富公司线上产品的种类,提供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其中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均按照按其对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结算,向关联方销售燃动等费用按照实际用量和市场价格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企业本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除本公告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征得我们的事先认可。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需要,是日常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确认关联交易和预计与关联方发生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交易行为,根据公司线上业务发展需要情况,将增加从关联方采购部分鸡蛋干及乳酸菌饮料产品,有利于线上产品的丰富。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6-056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华安理财智赢21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华安理财智赢2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该投资事项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述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以上决议,公司拟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华安理财智赢2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约定将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4,000万元用于认购华安证券发行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方向:认购华安证券发行的华安理财智赢2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二)投资期限:12个月;

(三)投资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7.00%;

(四)投资额度: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认购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0%;

(五)公司与华安证券、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六)合同主要内容

投资范围: 本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包括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以及其他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票据资产及其受益权等。投资于上述金融工具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00%。管理人应保证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禁止规定。

投资限制:1、委托资产不得违反本资产管理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的规定;2、债券外部主体评级及债项评级不低于AA;3、不得将委托资产投资于信托计划、信托收益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支持证券、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等;4、不得将委托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5、不得将委托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6、不得擅自转让因委托资产投资而产生的受益权;7、委托资产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其它规定。

投资监督:在本委托资产运作周期内,兴业银行对本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违约责任:华安证券、兴业银行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委托资产或者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华安证券和兴业银行因共同过错给委托资产或者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华安证券或兴业银行对全部损失承担责任之后,其有权向未承担责任的另一违约方追偿,请求偿付其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

合同的生效:三方加盖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华安证券在本合同签署后将签订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二、资金来源

本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加公司收益。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存在法律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相关部门权限的约束机制较为完善,资金的规划和安全使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投资过程中,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会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五、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后12个月内,不实施下列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如下;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如下: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目前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通过参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近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基于以上审慎分析,公司运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6-053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