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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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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6-072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上午以现场及传真通讯的方式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16年10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学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湖南能翔瑞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本议案无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上述有相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6-073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以现场及传真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16年10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刘利文先生主持。大会经过逐项表决,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6-074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电工”或“公司”)拟与自然人龚智勇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湖南能翔瑞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能翔瑞弘”)。

能翔瑞弘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65万元,占总股本的51%,龚智勇出资735万元,占总股本的49%。

2、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湖南能翔瑞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龚智勇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7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龚智勇先生2003年11月起历任湖南瑞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2008年至2016年9月任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事业三部副总经理,并兼任湖南瑞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中拓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中拓瑞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中拓瑞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中拓瑞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中拓武陵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浏阳诚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龚智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能翔瑞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长沙高新区东方红路580号。

3、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维修;汽车用品销售;汽车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新能源汽车应急救援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及技术服务;汽车美容装饰、汽车经纪服务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美容精品和养护产品销售;汽车保养服务;汽车清洗服务;汽车上牌代理服务;汽车租赁;机动车辆保险兼业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5、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主要投资人及持股比例情况:

投资标的上述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注册资本认缴及方式:

1、能翔瑞弘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

2、金杯电工以货币资金765万元认缴出资,占注册资本51%;

3、龚智勇先生以货币资金735万元认缴出资,占注册资本49%;

4、双方认缴出资须一次缴足。

(二)经营管理

1、公司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须经股东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由金杯电工推荐两名,龚智勇先生推荐一名。董事长由金杯电工推荐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公司经营层由董事会聘任产生,负责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金杯电工推荐。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及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6年来,公司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在目前市场形势下,公司准备借助现有的市场能力,完善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布局,尽快开展新能源汽车在终端领域的销售、运营、租赁及维修服务等工作,占据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更为有利的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利益。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目前,我国汽车经销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随着行业整合的不断深入和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市场竞争将持续加剧。公司将组建经验丰富的管理以及销售团队来应对该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6-075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电工”或“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电线电缆工程技术研究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869.2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03号文件核准,金杯电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8,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7,7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0,5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11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2011年1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14,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2011年1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6,200万元与湘电集团合资设立湖南新新线缆有限公司,其中11,700万元由本公司直接出资,4,500万元由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鑫富祥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后由鑫富祥进行出资。2011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5,940万元完成了新新线缆公司第一、二期出资;2012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260万元完成了新新线缆第三、四期出资,合计已投入16,200万元。

(3)2011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2,448.46万元增加“风力发电及机车车辆用特种橡套电缆新建项目”投资规模,该议案已经201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该项目投入超募资金7,517.80万元,2012年度该项目投入超募资金2,973.75万元,2013年度该项目投入超募资金1,547.46万元,合计投入超募资金12,039.01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301.83万元。

(4)2011年9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10,000万元。

(5)2011年12月14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用于投资核电电缆项目,由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分期进行。2012年度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2013年度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2014年度使用超募资金13,000万元增资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累计增资25,000万元。

(6)2013年3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4,280.17万元投资电线电缆工程技术研究综合服务平台的项目建设,2013年度该项目投入超募资金1,053.54万元、2014年度该项目投入超募资金1,511.81万元,2015年度投入超募资金674万元,2016年投入超募资金171.53万元,截至2016年10月11日,该项目共投入超募资金3,410.89万元,剩余869.28万元未投入。

(7)2014年5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500kV及以上超高压变压器及电抗器等输变电装备专用电磁线扩改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1,076.85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4,075.0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4,075.07万元与上述表格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291.77万元差额216.7万元为2014年5月17日至2016年10月11日募集资金余额产生的利息收入。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公司在电线电缆工程技术研究综合服务平台的项目建设中购置试验设备金额低于预算;信息网络投入周期延长,因此公司计划将节余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该项目未来仍需继续投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弥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总计 869.2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由于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五、公司关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承诺

1、公司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承诺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从内容和程序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金杯电工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西部证券对金杯电工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