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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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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行投资的公告

2016-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6-06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行投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的名称: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1.5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亿元,与北京中关村大河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其他出资方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母基金”或“合伙企业”),成为并购母基金之有限合伙人。

(二)审议程序

2016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亿元,认购合伙企业份额。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二、合作方介绍

(一)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121101084008808525

2、成立日期:1990年1月1日

3、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4、法定代表人:赵新良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6号

6、经营范围:孵化企业、咨询服务、信息交流、展览培训、技术合作、项目扶持、投资参股、物业开发。

(二)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102033073C

2、成立日期:1992年12月4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林屹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769355935A

2、成立日期:2004年12月8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朱炎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甲天银大厦A西9层

6、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101985670J

2、成立日期:1992年8月26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徐井宏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科技大厦)A座25层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实业投资及管理;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科技、经济及相关业务的咨询及人员培训;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高科技企业孵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五)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5531192122

2、成立日期:2010年3月31日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许强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1-12层

6、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中介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基础设施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六)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600001760P

2、成立日期:1995年1月18日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王文京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

6、经营范围:零售图书;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7月07日);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4月16日);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打印纸和计算机耗材;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633025574Y

2、成立日期:1997年6月3日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刘雷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

6、经营范围: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致毒化学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焦炭、燃料油、润滑油、润滑油的基础油、蜡油、化肥、生物质炭、土壤改良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规划设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商务服务;租赁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八)北京利亚德投资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339729730L

2、成立日期:2015年4月21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军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路红山口8号D1-南-2号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九)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700084217T

2、成立日期:1999年1月8日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池燕明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3A层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应用软件服务;影像通信及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租赁、维修数码办公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教育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184333K

2、成立日期:1989年10月11日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志全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16层1606

6、经营范围:轨道交通、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项目投资;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一)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6336942335

2、成立日期:1997年11月28日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江涛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2号楼-1至5层101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文化办公设备、通讯设备、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材料;承接计算机系统网络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生产IC卡读写机具产品;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实行定点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6年09月22日);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开发、生产(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实行定点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8年05月26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二)西安神州数码实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101316938292918

2、成立日期:2009年11月9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胡德强

5、注册地址:西安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科技产业园的开发及建设;计算机硬件及配套零部件、网络产品、多媒体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及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器及印刷照排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通讯系统工程的安装、维护;商务信息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管理;会议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许可项目)

(十三)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770425654N

2、成立日期:2005年1月6日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孙陶然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6层706

6、经营范围: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预付卡受理;移动电话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5月02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主研发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十四)佳沃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5960368637

2、成立日期:2012年5月18日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绍鹏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7层1727

6、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机械设备租赁;种植花卉;销售花、草及观赏植物、饲料、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五)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773370273Q

2、成立日期:2005年3月29日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汤承锋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401室

6、经营范围: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提供服务;石油天然气勘探技术、石油天然气设备、仪器仪表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工程勘察设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销售石油天然气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租赁石油天然气软件及硬件设备、仪器仪表;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厂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六)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10109087985374W

2、成立日期:2014年2月19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乐赛

5、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B8-1009室

6、经营范围: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七)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3000943970600

2、成立日期:2014年4月21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夏英

5、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6、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十八)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310000000136970

2、成立日期:2015年1月16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梅

5、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6、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九)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10131735084671X

2、成立日期:2002年9月17日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5、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十)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5960403012

2、成立日期:2012年5月11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苏金奎

5、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31号2层2号

6、经营范围:(一)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它投资基金;(二)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三)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十一)北京中关村大河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MA00641T4J

2、成立日期:2016年6月12日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大河众智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付奇为代表)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百旺创新科技园丰智东路11号210室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36年06月0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并购母基金基本情况

1、并购母基金名称: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并购母基金规模:122.5亿元人民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6BTB4T

4、成立日期:2016年6月21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百旺创新科技园丰智东路11号208室

6、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名称和认缴金额如下:

有限合伙人缴付期限:各合伙人的出资根据普通合伙人的书面通知按期缴付。原则上,基金认缴出资按3:4:3的比例分三期缴付完毕,即首期缴付承诺出资的30%(其中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缴付首期出资中的60%,其余由普通合伙人结合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和费用支付的进度通知缴付);当合伙企业账面资金余额不足已缴付资金的30%时,触发第二期资金缴付;第二期资金缴付后,当合伙企业账面资金余额不足第二期缴付资金的30%时,触发第三期资金缴付。

普通合伙人缴付期限:普通合伙人的出资与有限合伙人按照同一到账日期,根据各自认缴出资额的比例缴付。

鉴于引导基金(即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其资金在其他各方出资均到位后,方履行当期出资义务,普通合伙人应在向引导基金发出出资通知之时,同时发出其他合伙人出资均已到位的证明。如仅由于审批原因导致引导基金无法按照约定按时缴付出资时,则应免本协议所约定的由于引导基金未按时缴付出资所导致的一切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但是,引导基金应尽最大努力尽快获得审批,在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缴付应缴出资。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 合伙目的:从事合法投资业务,为合伙人取得长期资本回报。

2. 执行事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北京中关村大河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大河资本”)为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处置和回收,并接受其他有限合伙人的监督。大河资本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码为P1031948。

3.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七(7)年,视合伙企业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申请,并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存续期间最多延长两(2)次,每次最多延长一(1)年。

下列情形下,普通合伙人将有权随时终止投资期:i) 在至少80%的实缴出资总额已经投资或已为投资项目拨备或费用拨备,且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

4. 合伙企业管理模式

(1)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决定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决定非现金分配事项、合伙企业的终止或解散等事项应当经合伙人大会表决。

(2)管理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批准和否定投资团队提交的潜在投资项目及投资项目的处置。投委会共由五(5)名委员组成,由普通合伙人任免。任一投资及退出决策均需得到三(3)名以上委员的同意。。

(3)合伙企业设立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不超过九(9)名。战略咨询委员会的职责为就合伙协议约定的特定事项及普通合伙人认为应向战略咨询委员会征询意见的其他事项作出决议。战略咨询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由五(5)名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通过。

5. 利润分配:

(1)合伙企业的各项损失及费用应在各合伙人的资本账目之间按其认缴出资额之比例分配(除非该合伙人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且普通合伙人确认其不再按认缴出资额比例承担相应费用)。

(2)合伙企业的任何可分配收入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如下次序分配:

a) 实缴出资返还。首先,将基金收益分配给全部合伙人,直至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当时的实缴出资;

b) 优先回报。其次,依据有限合伙人每笔实缴出资之到账日期起,到该笔实缴出资根据上述a)项分配予以返还时为止的期间,按照6%的年利率(单利计算)将收益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

c) 优先回报追补。然后,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所分配的金额达到全体有限合伙人依据上述第b)项取得的优先回报之和的11.11%为止;

d) 剩余投资收益的分配。剩余投资收益按如下规则分配:按照90%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全体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当时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1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方的方式分配。

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在该项目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管理费:

(1)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企业每个基金年度以认缴出资总额为基数按百分之一(1.00%)提取管理费,当有项目实现退出后,计算基数扣除已退出项目的原始投资额。

(2)管理费每年分两次支付,按日计算,自首次交割日直至中关村基金解散,中关村基金应向管理人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提前支付下一半基金年度的管理费(如6月30日或12月31日为法定节假日,则应为该日期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其中,首次管理费应于首次交割日之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第一个半基金年度或最后一个半基金年度不满180天的,该半基金年度的管理费应根据该半基金年度实际天数计算,若合伙企业提前支付的最后一期管理费高于当期应付管理费,管理人应退还超出的部分。

(3)对于后续募集中的新增认缴出资(如有),本合伙企业应就新增的认缴出资额向管理人支付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的相应管理费。如果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因为违约合伙人而减少,本合伙企业应支付给管理人的管理费不应随之减少,而应由该违约合伙人承担该等管理费。

(4)下述费用由普通合伙人以管理费承担,合伙企业不予承担:

a)管理团队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b)与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如办公设备、家具、车辆等)费用;

c)普通合伙人的日常运营费用,包括会议费、差旅费等;

d)普通合伙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合伙企业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合伙企业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e)其他日常运营经费应当由管理费承担的。

7. 投资退出:合伙企业以转让所持被投资企业股权(或子基金份额))为主要的退出和获利方式。

8. 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 存续期届满,合伙人约定不再经营;

(2) 合伙人大会决定解散;

(3)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天;

(4) 本协议规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6) 根据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解散;

(7) 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解散的情形。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除非合伙人大会同意另行委派清算人,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并购母基金重点支持参与母基金的中关村领先科技企业开展战略并购,关注服务中关村领先企业特定项目并购的并购子基金、服务中关村领先企业特定领域并购的并购子基金、认购中关村领先企业并购配套融资、支持大股东及管理层增强或保持其在上市公司控制力、通过利用现有渠道及自建渠道等多种形式支持上市公司跨国并购。公司参与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有助于充分发挥合作伙伴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风险提示

并购母基金成立后,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16-06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2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王维航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8.32%股份的股东王维航,在2016年10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6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大股东王维航《关于对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临时提案,在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前提下,在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对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行投资的议案》。

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亿元,与北京中关村大河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其他出资方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母基金”),成为并购母基金之有限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10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11月2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2日

至2016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5项议案,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披露,详见公司临2016-053《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6-056《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和担保的公告》、临2016-057《关于投资参与大数据产业基金并签署有限合伙协议的公告》、临2016-058《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6-059《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将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增加《关于对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行投资的议案》后更新版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2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6-06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与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的50%,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自行调配。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6-055)。

根据上述决议,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亿元人民币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展览路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亿元人民币。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及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此外,公司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6-06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6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行投资的议案》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亿元,与北京中关村大河资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其他出资方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母基金”),成为并购母基金之有限合伙人。

此议案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