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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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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春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邵天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截止本报告期末,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6,475,0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93%),另 15,000,000 股股份进行了约定购回式交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4%)。

康平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股份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康平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将上述交易完成购回。2015年12月2日康平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2月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2月1日,详见在2015年12月5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完成购回和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

康平公司在2014年9月2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康平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将上述股份交易完成购回。2015年9月23日、2015年9月25日康平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分别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康平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3日将上述股份完成购回,详见在2016年9月28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完成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本次购回完成后康平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236,475,016股,占公司总股本36.93%。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14,423,100.75元,减少幅度为84.55%,主要原因为本期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导致应收票据减少;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969,889,494.66元,增加幅度为2887.85%,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07,159,893.23元,增加幅度为175.12%,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备用金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343,216,967.50元,增加幅度为465.02%,主要原因是本期柳河医药产业园支付工程款、子公司工程项目支出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加245,080.00元,增加幅度为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林地承包费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94,853,476.00元,增加幅度为96.43%,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房屋土地款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4,894,450.00元,减少幅度为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9,380,315.06元,增加幅度为37.33%,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5,443,092.10元,增加幅度为355.49%,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中成药的预收款;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5,490,476.67元,增加幅度为1313.38%,主要原因是9月份工资及部分社会保险将在10月份发放缴纳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6,720,336.56元,减少幅度为36.83%,主要原因是上年末计提的税金本期缴纳导致应交税费金额减少;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13,685,948.14元,减少幅度为51.48%,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发项目成功后返还收到的保证金所致;

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97,000,000.00元,增加幅度为297.00%,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银行长期贷款所致;

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6,091,413.59元,增加幅度为100%,主要原因是本期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所致;

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加1,439,694,030.84元,增加幅度为200.10%,原因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资本公积增加。

2、利润表主要项目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240,692,172.98元,增加幅度为74.38%,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中成药、人参粗产品、人参深加工产品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增加78,288,519.92元,增加幅度为90.01%,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中成药、人参粗产品、人参深加工产品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4,199,065.70元,增加幅度为138.93%,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加2,055,953.33元,增加幅度为378.47%,主要原因是本期销毁过期中成药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7,160,413.58元,增加幅度为542.24%,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本期较上期增加102,476,351.90元,增加幅度为376.21%,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相较上年同期增加产生的影响。

3、现金流量表项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226,210,214.80元,增加幅度为48.31%,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995,581.40元,增加幅度为47.27%,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63,024,293.81元,增加幅度为512.47%,主要是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266,176.24元,增加幅度为31.77%,主要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8,292,901.34元,增加幅度为34.57%,主要是本期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缴纳的各项税费相应的增加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127,800.00元,增加幅度为100.00%,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575,458,185.06元,增加幅度为1242.26%,主要是本期支付工程款、购置房屋土地款所致;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1,567,999,950.37元,增加幅度为100.00%,主要是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款所致;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706,600,000.00元,增加幅度为31.36%,主要是本期取得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1,012,300,000.00元,增加幅度为44.43%,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142,917,091.89元,增加幅度为100.00%,主要是本期定期存单质押所致。

母公司报表增减变动说明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14,113,166.80元,减少幅度为87.52%,主要原因是本期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导致应收票据减少;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974,349,294.11元,增加幅度为15,728.26%,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231,686,415.22元,增加幅度为468.63%,主要原因是柳河医药产业园支付工程款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449,394.42元,增加幅度为33.73%,主要原因是计提往来款坏帐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4,894,450.00元,减少幅度为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2,070,296.53元,增加幅度为649.79%,主要原因是9月份工资及部分社会保险将在10月份发放缴纳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7,551,329.91元,减少幅度为45.15%,主要原因是上年末计提的税金本期缴纳导致应交税费金额减少;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8,457,692.39元,增加幅度为41.07%,主要原因是与子公司往来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97,000,000.00元,增加幅度为97.00%,主要原因是银行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加1,439,364,030.84元,增加幅度为200.06%,原因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资本公积增加。

2、利润表主要项目

主营业务成本本期较上期增加19,953,143.52元,增加幅度为33.95%,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中成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4,232,357.47元,增加幅度为77.94%,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坏帐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1,932,071.79元,减少幅度为97.84%,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117,439,624.26元,增加幅度为46.5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销售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333,177,982.76元,增加幅度为105.1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子公司往来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881,082,376.85元,增加幅度为714.63%,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较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489,048,848.32元,增加幅度为166.67%,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子公司往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127,800.00元,增加幅度为100.00%,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227,431,749.22元,增加幅度为1,990.82%,主要原因是本期柳河医药产业园支付工程款、设备款所致;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1,567,999,950.37元,增加幅度为100.00%,主要是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款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8,000,000.00元,减少幅度为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取的保证金所致;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75,000,000.00元,增加幅度为37.3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116,000,000.00元,增加幅度为100.00%,主要是本期定期存单质押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9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4年9月19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5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651号)。2015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15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9号)。2016年4月13日,公司与东吴证券依据《股份认购合同》向认购对象仲桂兰、上海红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徳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李自英、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华发出了《缴款通知书》,通知各认购对象于2016年4月14日15:00之前将应缴纳的认购款足额汇入发行人与东吴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2016年4月14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苏公W[2016]B050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4月14日15时,东吴证券已实际收到认购人仲桂兰、上海红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徳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华在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累计1,599,999,949.36元。根据《股份认购合同》,本次发行认购人李自英应认购数量31,847,133股,实际认购数量0股。2016年4月16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准验字[2016]第1068 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4月1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388,531股,每股发行价格12.56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599,999,94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3,247,387.52元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66,752,561.8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27,388,531.00元整,增加资本公积1,439,364,030.84元。2016年4月19日,公司对本次发行的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4月29日。

2、公司分别于2014年4月29日、2016 年 6 月 16 日接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涉及原告共计383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事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案金额3109.49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并开庭审理,本公司积极参加诉讼。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出具了《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担公司涉及证券诉讼民事赔偿责任的公告》及相关《承诺函》。康平投资承诺:紫鑫药业若因投资人刘光礼、肖丽等25名自然人股东或其他投资人以紫鑫药业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并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康平投资自愿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代替紫鑫药业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以上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40,379,91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于2016年10月14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0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10月21日。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10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0,759,826股。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春林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7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