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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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201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6-063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公司在2016年10月17日发布《隆鑫通用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根据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诉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保证合同一案的民事裁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413,776,051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397,630,000股已质押)股份采取保全措施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的书面告知函,控股股东在获悉上述诉讼后积极督促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方重庆新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建设”)就信托计划项下的还款事项与中融信托进行磋商,为由新城建设向中融信托偿还相关信托计划项下的债务事宜,中融信托与新城建设已于2016年10月21日签署《谅解备忘录》,主要约定如下:

1、双方确认,截至2016年10月31日,信托计划项下尚未支付的债权本息、股权购买价款和财务顾问费总计约为5亿元人民币;

2、新城建设须在2016年10月28日前向中融信托清偿人民币3亿元;并在2017年6月30日前向中融信托支付剩余的全部债权本息,财务顾问费、股权收购价款。

3、在按时、足额收到上述3亿元人民币后,中融信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办理解除对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66)413,776,051股股票的司法冻结,司法冻结解除后案件各方当事人以和解方式结案。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