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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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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7月26日,图示日期为2013年7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和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象备选库,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取研究信息、投资建议及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岗位设置、制度约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

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有9只基金产品,分别为3只混合型基金、2只指数基金1只短期债券基金和3只货币基金,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3季度,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采取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沪深300的投资策略,同时为控制大额申购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本基金适当投资股指期货。基金持仓包括沪深300指数成份股、股指期货及现金等,其中股票持仓不低于90%,股指期货市值不高于10%,现金类资产不低于5%,以日均跟踪偏离度最小(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尽量小(不超过4%)为管理目标。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1%;报告期内,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0.041%,低于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35%,年化跟踪误差为1.299%,低于合同约定的年化跟踪误差为4%的水平。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自2016年07月01日起至2016年09月14日止,本基金已连续五十四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6年9月30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报告期,本基金运用股指期货来控制预期大额申购赎回等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期基金投资组合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信证券(600030.SH)于2015年11月26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121号),其中提及: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由于中信证券(600030.SH)是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故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5.11.2

本期基金投资组合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1、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的变动份额。

2、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为986,187.92份,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资本”)、上海国金通用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财富”)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分别为2,987,153.34份、4,979,252.94份,基金管理人、千石资本和国金财富均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规则及申购费率办理申购业务,并已按照法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告。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国金300A

单位:份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投资A级基金份额。

国金300B

单位:份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投资B级基金份额。

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交易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6年7月1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公告》;

2、2016年7月5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厦门鑫鼎盛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3、2016年7月20日披露了《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4、2016年7月22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5、2016年7月26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6、2016年8月10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奕丰金融和微众银行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7、2016年8月23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8、2016年8月27日披露了《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

9、2016年8月27日披露了《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0、2016年9月2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1、2016年9月2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2、2016年9月8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3、2016年9月9日披露了《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2016年9月9日披露了《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5、2016年9月21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6、2016年9月24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7、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个开放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0-2000-18

公司网址:www.gfund.com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