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新价值混合A

东方新价值混合C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3日生效,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三季度,国内宏观经济仍承压,政府开展供给侧改革意愿明显,房地产投资趋弱迹象显现;通胀将于三季度有所回落,但受洪涝天气影响,其下行幅度或低于前期市场预判;国际宏观经济仍面临较大波动,美联储、欧央行、英国央行货币政策的分化将加大资本市场的波动。

从货币政策角度来看,受制于供给侧改革、去杠杆的压力,货币政策的信号意义太强,很难大力度宽松。央行仍将保持灵活适度的基调,打造量体裁衣的货币政策新环境,公开市场操作、MLF等工具成为货币政策新主力。

股票市场方面,经济数据出现阶段性企稳迹象,无风险收益率快速下行推动了低估值蓝筹类股票出现一波上涨行情,而财政政策开始发力带来了PPP板块的上涨。上证综指上涨2.56%,中小板指下跌1.58%,创业板指下跌3.5%,其中建筑建材、地产板块涨幅居前,TMT、有色板块跌幅较大。

三季度,中央从稳增长的角度推动财政进一步发力,加大了对于PPP的政策支持,使得传统的建筑、环保等相关行业获得了订单与现金流的双重改善,推动整个PPP板块在三季度取得了大幅超越指数的上涨幅度。而三季度无风险收益率的下行,一方面带来房地产行业销售的火爆,以及地产产业链上市公司股价的大幅上涨;另一方面也使高股息类股票的估值水平得到整体抬升,蓝筹股表现较好。

进入四季度,随着前三季度PPP项目开工速度加快,托底经济的效果有望阶段性显现,在基数下行的阶段,经济数据将出现阶段性回暖。在此背景下,我们预计财政仍将持续投放,但考虑到三季度末,国家再度出手对地产行业进行调控,预计未来贷款增速将会出现快速下降,货币政策边际上可能难以进一步宽松。

考虑到前三季度经济增速已在6.7%附近,全年完成保GDP6.5%压力不大,但受到地产政策调控影响,预计未来开工、投资增速都将出现回落,且2017年一季度面临较大下行压力,2017年仍需财政加大投放力度以对冲经济下行压力。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十一假期中间多地限购政策出台,在资本外流压力可控以及信用稳定的假定下对债市偏利好;由于信用利差较低,利率债相对来说较有价值。未来的机会在于PPI/工业品的确认下跌,以及Q4资金面的变化。目前风险在于外围央行FED、ECB、BOJ的宽松政策都面临拐点,全球收益率面临中期上扬。由于目前美国10年国债仅有1.7%的水平,绝对水平较低的情况下,50bp的利率上行都可能对存量资产产生较大冲击。但市场的分歧在于美国经济走强的可持续性,如果没有经济增长/通胀的支持,利率缺乏长期上行的动力。

展望四季度,我们认为市场整体估值处于中等水平,在此阶段,着重选择符合政策导向,景气度持续上行的行业,如PPP、养殖等板块都将是我们持续关注的行业。

本基金权益仓位根据市场特点进行了主动调整,保持了相对中性的仓位,积极参与了地产、PPP等相关板块的投资机会,同时减持了存在骗补核查政策风险的新能源汽车板块。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适度提高债券仓位,参照纯债基金运作,同时防范巨额赎回。在利率下行时期,加仓部分政策性金融债,获得了一定资本利得。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0.7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5%,高于业绩比较基准0.02%;本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为4.4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5%,高于业绩比较基准3.6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等影响,本基金存在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超过五千万元。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过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针对本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宜上报中国证监会,会议拟对《关于调整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关于调整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进行审议。详情可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9月26日、9月27日、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披露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及相关提示性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四、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4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