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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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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中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9月11日。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9月11日至2016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9月11日;在2015年7月15日,该基金由股票型基金转型为混合型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无变化;

(2)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2009年9月11日至2010年3月10日,在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通过科学完善的制度及流程,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的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股票备选库管理制度、债券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在报告期内,本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收益率进行分析,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本报告期,根据制度的规定,对交易进行了监控,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消费、高端制造、新能源汽车、TMT等板块。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4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1%。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我们判断整体经济仍然处于可控之中,但四季度需要关注的是美国加息和中国国内利率上行。今年以来房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行,这可能是未来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变量,对国内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影响深远。如果未来出现利率上升,对风险偏好和还款能力都是一个重要的考验。从宏观经济来看,仍然处于过剩产能调整周期,中国仍然处于消费升级阶段。

从证券市场来看,由于面对的宏观环境、政策环境和国外环境都变得更加复杂,除非出现特别的黑天鹅事件,市场大概率会维持一个宽幅震荡行情,在存量博弈情况下,资金会在周期、消费和成长中做轮动。我们判断市场更看重业绩和估值水平。

从行业的角度来看,市场更看重盈利变化趋势,即使是短周期的盈利向上依然能推动股价向上,因为周期、消费和成长都有投资机会,但由于临近年底,风险偏好下降,预期收益率不会太高。

4.7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该基金曾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截止到2016年09月30日,该基金连续三百一十六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关于兴民智通(代码:002355)的处罚说明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3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2016年5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了投资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赛讯”)有关情况,但存在部分事项未披露: 1、未披露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车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与广联赛讯之间的知识产权诉讼相关事项。 2、未披露公司与广联赛讯及其原股东约定的,与广联赛讯提交IPO申请有关的股权赎回条款。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看好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的布局,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影响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影响。

2、关于三泰控股(代码:002312)的处罚说明

2016-7-1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朱炜明)

当事人:朱炜明,男,1982年7月出生,住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发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及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应当事人申请我会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其陈述、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该处罚事件主要是参与二级市场投资个人在参与股票交易中出现的违规,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任何影响。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影响,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影响。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6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d.com上公布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2、2016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d.com上公布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3、《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2 存放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9.3 查阅方式

http://www.jysa99.com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