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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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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启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蓐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荣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比期初减少73.55%,主要原因是未交割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减少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36.47%,主要原因是本期末票据业务结算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44.7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安环保及鱼台环保应收补贴电费收入增加所致。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营业收入中补贴电费等待结算。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337.90%,主要原因是预付供应商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140.95%,主要原因是满城热电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期初减少45.07%,主要原因是出让荣成环保所致。

7、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增加62.37%,主要原因是电厂大修费和满城道路维护费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增加58.24%,主要原因是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比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未交割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30.80%,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79.86%,主要原因归还借款所致。

12、报告期末库存股比期初增加56.35%,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限制性股票,公司就有回购义务的限制性股票确认库存股所致。

13、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威海昊阳签署《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向威海昊阳转让持有的荣成环保92%股权,荣成环保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期增加30.22%,主要原因是宁安环保、明水环保建设期进项抵扣完毕,开始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所致。

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期增加64.61%,主要原因是产品推广费及售后服务费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比上期增加33.50%,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限制性股票摊销费用增加及在建环保项目筹建费用增加。

4、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增加148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期增加552.38万元,主要原因是美元远期外汇合约交割冲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期减少341.17万元,主要原因是美元远期外汇合约本期交割收益减少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增加94.44%,主要原因是增加宁安环保、明水环保退税收入及收到荣成股权转让的资金占用费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152.98%,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期增加94.95%,主要原因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对外投资事项进展

1、2016年7月11日,公司与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签署《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3亿元人民币。

2、2016年7月19日,公司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签署《松原市宁江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3亿元人民币。

3、2016年7月2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收到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鄄城长青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鲁发改能源〔2016〕733号),由鄄城公司建设的鄄城长青生物质发电项目正式获得核准。

4、2016年7月26日,公司与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河南省获嘉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3.5亿元人民币。

5、2016年7月26日,公司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3.2亿元人民币。

6、2016年7月26日,公司与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江苏省阜宁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2.9亿元人民币。

7、由于经营管理及业务调整的需要,子公司扶余长青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在吉林省的扶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松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江分局分别完成了企业迁移及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管辖机关相关变更登记。

8、2016年8月4日,公司与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河南省民权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3.5亿元人民币。

9、2016年8月4日,公司与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河北省临漳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3.5亿元人民币。

10、2016年8月5日,公司与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政府、睢宁县古邳镇人民政府、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睢宁(长青)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书》,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5.1亿元人民币。2016年9月24日,公司披露在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项目公司的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11、2016年8月,公司下属子公司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关于曲江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曲发改投〔2016〕102号),曲江发改局同意由曲江热电建设的曲江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立项。

12、经山东省曹县人民政府授权,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曹县青堌集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25日与公司签署了《山东省曹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3亿元人民币。

13、2016年8月31日,公司与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河南省潢川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3.2亿元人民币。

14、2016年9月5日,公司与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政府签署了 《河南省内黄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5.2亿元人民币。

15、根据公司于2016年1月3日与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威海锴泽投资有限公司、王炳阳以及王炳阳的关联方王锴硕、威海昊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将所持荣成长青剩余的92%的股权转让给威海昊阳,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于2016年8月在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荣成长青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6、2016年9月12日,公司与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辽宁省灯塔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3亿元人民币。

(二)股权激励事项进展

1、2016年7月1日,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7月1日,上市日期为2016年7月19日。

2、2016年7月11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数量为1,1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29%,涉及股东人数为46人。

3、2016年7月18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份(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数量为3,3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87%,涉及股东人数为2人。

4、2016年7月25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数量为33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9%,涉及股东人数为18人。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14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9日以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其中董事长何启强先生委托董事麦正辉先生参加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所议事项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董事长何启强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张蓐意,独立董事迟国敬、秦正余、刘兴祥共同推举麦正辉担任本次董事会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麦正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14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6年10月19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14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并拟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同时,由于2016年7月19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9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上述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已由原来的379,124,322股增加至379,214,322股,注册资本由379,124,322元增加至379,214,322元。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已因上述事项而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作进行相应修订。

上述两项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14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 )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何启强为公司董事

1.1.2选举麦正辉为公司董事

1.1.3选举张蓐意为公司董事

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迟国敬为公司独立董事

1.2.2选举秦正余为公司独立董事

1.2.3选举刘兴祥为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1选举梁婉华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陈钜桃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分别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第1项及第2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1项及第2项议案涉及的候选人简历详见2016年10月18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资料。

第3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述第3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6年11月4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龚韫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韫、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

“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1,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即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选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中划“√”、“股数”表示。)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143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