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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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雪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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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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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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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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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收回以前年度欠款所致。
应付利息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应付债券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到期偿还所致。
长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为改善融资结构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应付债券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应付债券将于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收回以前年度欠款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东北证券本期实现净利润减少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建材、地产毛利提高以及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本期参与东北证券配股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偿还到期债务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6年4月15日及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告详见2016年4月16日和2016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016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告详见2016年6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016年7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公告详见2016年7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综合考虑近期市场变化、公司经营规划情况,公司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有关事宜,对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48,967,8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5,014.89万元(公告详见2016年8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016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等相关事宜,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就有关事项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公告详见2016年8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2 转让吉林亚泰三川塑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2016年8月31日上午9时,亚泰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刘树森先生在亚泰大厦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16年第24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吉林亚泰三川塑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有关事宜: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吉林亚泰三川塑编有限责任公司99.75%股权转让给吉林博晟塑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0万元。股权转让后,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吉林亚泰三川塑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目前,吉林亚泰三川塑编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3.2.3 公开挂牌转让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公司201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初步意向”,公司拟以挂牌的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洲水城”)58%股权。
公司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泉洲水城评估结果,结合泉洲水城实际情况,确定泉洲水城58%股权的挂牌价格不低于91,600万元(含91,600万元)(公告详见2016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述转让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程序。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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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尚龙
日期 2016-10-25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编号:临2016-08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统计,2016年 1-9 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并列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共计52,417,225.41元,涉及财政拨款等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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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列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递延收益科目,计入 2016 年度当期损益。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9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6年10月31日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下午14:00;
2、召开的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自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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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6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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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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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