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华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建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光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2、主要损益项目分析

单位:元

3、现金流分析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7月2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后考虑到国内证券市场发生的变化,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后鉴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新三板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景林新三板2期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已经成立的产品,为支持公司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程,经与长安财富资产管理公司协商,其同意放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权利。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后鉴于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权利。公司于2016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3)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后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条件进行了补充,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4)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71,597.8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建设、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行价格11.64元/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1,510,162股。其中:吴国仕出资570,571,693.98元,认购49,018,186股;吴美莉出资43,936,995.84元,认购3,774,656股;蒋亨福出资1,989,601.92元,认购170,928股;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99,480,002.88元,认购8,546,392股。

2016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6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0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510,162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016年8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公司于2016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PPP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外走马埭围垦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设立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250万元,持股比例42.5%。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注册完成,并取得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6年10月1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泉州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16,000万(壹亿陆仟万元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用途,此次授信为信用担保,授信期间以中信泉州分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华春先生签署有关文件。

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向中信泉州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8,000万元(捌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用途,授信期间以中信泉州分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授权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建设先生签署有关文件。

3、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晋江市慈善总会捐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晋江市慈善总会捐款15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教学楼建设、修缮等用途,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建设。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0月1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5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