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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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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上表中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其中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420,705,514(407,765,288+3,744,000*8/9+19,131,510*4/9+4,992,000*2/9)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4.6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股票期权行权款和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共计1.23亿元和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净额1.45亿元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15.55%,主要系报告期末处于销售旺季,发货额较大,货款尚在信用期内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35.9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的原辅材料采购款、设备款等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4.44%,主要系报告期末处于销售旺季,订单增加,公司相应增加备货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3.72%,主要系期初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到期收回所致。

(6)开发支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56.5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因收购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时代”)增加该支出所致。

(7)商誉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4,542.4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因收购中捷时代,合并成本扣除取得的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后的差额14,542.47万元确认为商誉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8.09%,主要系报告期因股份支付费用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影响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471.43%,主要系报告期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51.7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新办承兑汇票支付原辅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11)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46.77%,主要系报告期末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7.38%,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55.94%,主要系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于无法满足解锁条件的股份,公司应予以回购。报告期公司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90万股对应的认购款计8,243.10万元确认为库存股,相应计入其他应付款所致。

(14)资本公积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5.4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416.84万元所致。

(15)库存股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243.10万元,主要系根据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90万股对应的认购款计8,243.10万元确认为库存股所致。

(16)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9.9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购中捷时代51%的股权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2.45%,主要系报告期汇兑净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8.55%,主要系报告期参股公司浙江伟星光学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55.4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3.9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等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1.32%,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07.95%,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5.16%,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48.6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股票期权行权款和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共计1.23亿元和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净额1.45亿元,上年同期无该两项业务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46.43%,主要系以上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7月1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确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进入第三个可行权期。应激励对象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十名激励对象于2016年8月31日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可行权期合计499.2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2、2016年7月1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以2016年7月15日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77名激励对象授予1,290万股限制性股票。2016年9月26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3、因公司监事徐明照先生辞职,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娄常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函告,获悉伟星集团所持有公司18,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1%)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伟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32,173,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5,757,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9%。

二、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