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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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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晓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会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艳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373万元,较期初增加58.29%,主要是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余额129万元,较期初增加455.32%,主要是本期应收广告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0,265万元,较期初减少33.21%,主要是本期理财投资收回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0元,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应付票据已兑付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14,305万元,较期初增加68.09%,主要是应付未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137万元,较期初减少70.97%,主要是应缴税费已交所致。

7、递延收益期末余额10万元,较期初减少37.5%,主要是递延收益摊销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1,079万元,较同期减少34.9%,主要是本期营业税、消费税及子公司停业应缴税费减少所致。

9、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3,261万元,较同期减少30.97%,主要是子公司停业费用支出减少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1,798万元,较同期增加44.96%,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426万元,较同期增加31.62%,主要是本期取得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55万元,较同期增加224.25%,主要是子公司停业支付赔偿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租赁合同纠纷案。抚顺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抚顺中兴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抚顺中兴),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于抚顺中兴是独立法人,其债权债务由抚顺中兴承担;抚顺中兴已被法院冻结183万元银行存款,无其他资产,故预计不会对本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抚顺中兴认为一审判决书中内容与实际情况有不一致之处,已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尚未开庭。

2、2016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末股本总数279,0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并于2016年7月22日实施完毕。

3、2016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晓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取得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晓航先生,同时完成 “三证合一”工商登记手续。

4、201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连续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6年7月7日、9月28日,公司分别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6000万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5000万元人民币理财产品。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6-32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