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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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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享A

鑫享C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28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在2016年第三季度里,以绝对收益为投资目标,投资操作仍主要以固定收益投资和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现金类管理为主,但投资态度从过往的非常保守转变为谨慎乐观,因此,略微增加了权益类二级市场的投资比例,在严格控制净值下行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投资者取得了较好的绝对正收益。期间,鑫享A份额净值上涨+1.2%,而同期比较基准+2.5%,基金收益落后于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股票投资比例偏低于基准。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的最主要特征依然是“钱多”,收益率(特别是长期利率)持续下行。今年年初中国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约为2.90%,6月底2.85%,到了9月底下行至约2.71%。全球有超过十个主要国家的国债收益率约为零,美国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也只有1.5%,因此中国长期利率继续下降的趋势依然明显。

在国家金融政策方面,资本自由流动、汇率稳定和货币政策独立性三者不可能兼得,国家为了实现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只好暂时限制资本的自由流动。因此, 国内巨量的资金追逐有限的资产,“资产荒”现象越来越严重,导致了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商品期货市场等金融价格的轮番大幅波动。

而另一方面,由于资产预期收益率的低下以及通胀的长期下行,对于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而言,金融资产成为了配置首选,因为实物资产不涨价就没有回报,而股票投资有股息,债券投资有票息收入。在这种宏观大背景下,优质蓝筹股和高股息股票具有相当大的长期配置价值,将为我们提供很好的投资机会。

因此,在今年第四季度里,我们的投资态度将会相对过去三个季度更为乐观一些,虽然仍主要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但会相对加大股票等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在已有的基金净值安全垫的基础上,更加积极为投资者谋取绝对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基金A份额净值为1.054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54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5%,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2.52%。本基金C份额净值为1.05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57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5%,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2.5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鑫享A

单位:份

鑫享C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