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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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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汤玉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学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学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货币资金:主要是本报告期现金分红影响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本报告期投资的基金赎回影响所致;

3、其他应收款: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本报告期末银行理财减少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子公司投资金融产品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本报告期投资联营公司影响所致;

7、在建工程:主要是本报告期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3.1.2 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是本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减少影响所致;

2、财务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及外汇交割影响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及账龄结构影响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是本报告期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5、投资收益:主要是本报告期赎回基金确认投资收益影响所致;

6、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本报告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本期摊销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影响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红增加所致;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投入减少所致;

3、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及基金投资减少所致;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其他货币资金中受限的保证金减少所致;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于盈利预测补偿承诺详细说明:

根据2014年公司与宇通集团及猛狮客车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宇通集团及猛狮客车对精益达2014年、2015年、2016年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如下:

“精益达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4,194.63万元、55,933.62万元和61,856.17万元;如2014年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则超过部分可抵补2015年或2016年的部分承诺净利润;如2015年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则超过部分可抵补2016年的部分承诺净利润;

精益达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51,448.76万元、54,257.90万元和60,180.45万元;如2014年实际扣非后净利润超过承诺扣非后净利润,则超过部分可抵补2015年或2016年的部分承诺扣非后净利润;如2015年实际扣非后净利润超过承诺扣非后净利润,则超过部分可抵补2016年的部分承诺扣非后净利润。

在2014年、2015年、2016年(简称“承诺年度”)内,如果精益达任意一年实现的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数,则由宇通集团履行补偿义务,优先以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2014年度及2015年度,精益达均超额完成盈利预测数额。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玉祥

日期 2016-10-22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16-040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10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董事曹建伟先生、张宝锋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参会,分别委托董事于莉女士、段海燕先生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16-041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10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 监事王建军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参会,委托监事张涛先生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16-042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对本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了预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客户以按揭贷款方式购车需要第三方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为了促进客车销售,由关联方郑州安驰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驰担保”)提供还款担保服务,若客户未按时还款,安驰担保需向银行代垫按揭款,在发生诉讼的情况下,安驰担保可根据判决处置客户的客车以弥补损失。鉴于安驰担保无客车维修保养能力及销售二手车资质,拟委托本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数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定价参照市场价,符合公司利益,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在董事会审议以上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以上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信息

关联方:郑州安驰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国庆

注册号码:410199100029337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7年8月7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18769483187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6.67%股权,本公司持有3.33%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类型:向关联方提供车辆维修保养、代销车辆业务

定价原则和方法:参照市场价

年初预计交易额:0

本次预计增加金额:1,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66 公司简称:宇通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