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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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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6-07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电话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附件:《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13盛屯债”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发行了“13盛屯债”,代码“122283”。根据13盛屯债募集书约定,公司可以在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末(即2016年12月12日)行使赎回权。鉴于目前信贷环境和债券市场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选择在“13盛屯债”的第三年末将其全部赎回,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3盛屯债”全部赎回。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福嘉综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福嘉综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嘉股份”)拟向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融资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业务品种及额度为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黄金租赁35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福嘉股份在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收取本次担保总金额3%作为担保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议案》

公司拟与四川华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闽矿业”)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将账面净值326,592.12元的车辆(品牌:奥迪FV730BFDWG)作价340000元转让给华闽矿业。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盛屯聚源锂能有限公司持有华闽矿业6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东先生、方兴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6-07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何少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就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福嘉综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福嘉综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嘉股份”)拟向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融资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业务品种及额度为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黄金租赁35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福嘉股份在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收取本次担保总金额3%作为担保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2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议案》

公司拟与四川华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闽矿业”)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将账面净值326,592.12元的车辆(品牌:奥迪FV730BFDWG)作价340000元转让给华闽矿业。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盛屯聚源锂能有限公司持有华闽矿业6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姚娟英女士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 25日

证券代码:600711证券简称:盛屯矿业公告编号:2016-079

债券代码:122283 债券简称:13盛屯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13盛屯债”发行人

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盛屯矿业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13盛屯债”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赎回选择权:本次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本次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的约定。公司可在“13盛屯债”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6年12月12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鉴于目前信贷环境和债券市场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在“13盛屯债”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3盛屯债”全部赎回。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13盛屯债”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公告编号:2016-08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嘉综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4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10月24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为福嘉综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福嘉综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嘉股份”)在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融资提供4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嘉综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永州市宁远县石板塘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叶立生

注册资金:5亿元

经营范围:冶金工程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电解铅、黄金、白银、精铋、锑、冰铜、氧化锌、铅锑合金、铟、锗、铅精矿、碲、锡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服务,铋、硒等稀有贵金属资源综合回收技术服务;硫酸、氧气生产,硫酸、氧(液化的)、盐酸、硝酸、氟硅酸、氢氧化钠批发;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商品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福嘉股份总资产1,964,325,384.78元;净资产1,065,020,043.35元;负债总额899,305,341.43元;营业收入1,851,969,354.23元、净利润127,522,035.79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福嘉股份总资产1,789,177,867.96元;净资产837,456,168.66元;负债总额951,721,699.30元;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708,277,658.81元、净利润38,849,265.65元。

福嘉股份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福嘉股份20%股份。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福嘉股份向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融资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业务品种及额度为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黄金租赁35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为福嘉股份在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收取本次担保总金额3%作为担保费用。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福嘉股份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福嘉综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相关规定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22,9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99%;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18,9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5%。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