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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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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6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其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燕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2,423.74万元,较年初增长179.48%,主要系本期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60.70万元,较年初下降55.81%,主要系本期部分保证金收回所致。

3.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645.77万元,较年初增长2,814.75%,主要系本期公司出资2,555.00万元持有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1,279.59万元,较年初增长1,114.45%,主要系本期部分房屋建筑物改造,从固定资产中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5.报告期末,无形资产8,599.35万元,较年初增长126.39%,主要系本期购置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537.85万元,较年初增长67.73%,主要系本期预付的设备款等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10,500.00万元,较年初增加110%,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账款6,854.92万元,较年初下降33.74%,主要系本期支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预收账款112.04万元,较年初下降82.07%,主要系本期客户采用预付方式支付款项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542.65万元,较年初下降61.78%,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上年度年终奖金所致。

11.报告期末,应交税费853.19万元,较年初上升64.36%,主要系期末应交、未交的税金增加所致。

12.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93.34万元,较年初减少57.70%,主要系本期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增加所致。

13.报告期末,递延收益58.33万元,较年初减少30%,主要系本公司2015年6月收到“胶黏剂工程技术能力提升研究项目”的政府补助100万元,按实施期36月进行摊销所致。

(二)利润表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343.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4.21%,主要是本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193.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59%,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幅低于上年同期增幅,计提坏账准备相应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16.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68%,主要是本期处置无法使用的设备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10.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7.82%,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59.1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0.31%,主要系本期购置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投资款增加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29.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89%,主要系本期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以及分配股息红利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完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姚其胜先生、陆巍先生、王志华先生、屠永泉先生、马永华先生、刘煊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文东华先生、林中祥先生、蒋岩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提名邬铭先生、樊利平先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选举姚其胜先生、陆巍先生、王志华先生、屠永泉先生、马永华先生、刘煊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文东华先生、林中祥先生、蒋岩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邬铭先生、樊利平先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经公司2016年7月19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朱秀芳女士三人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选举姚其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续聘陆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徐洪珊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续聘屠永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王志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张培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续聘刘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监事会推选邬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①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7.6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7.55元/股。

②发行股票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82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4,844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2016年7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并重新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个议案。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盖章: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姚其胜

日期: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7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徐洪珊先生的通知,获悉徐洪珊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积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徐洪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991,4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3,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0.0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5%。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