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6-084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1、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与安吉县人民政府下属公司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安吉山河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山河”),该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安吉山河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相关方介绍

除公司本身以外的发起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子湖实业”)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陈杰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村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工程建设;膨润土及其制品的销售。

本公司与以上投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注:公司本次计划投资总额7,000万元人民币。

2.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安吉山河公司设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点在安吉县天子湖镇,安吉山河公司的市场定位为: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业务主要发展方向加快公司在国内航空产业领域的发展步伐。

经营范围:通用航空培训,飞行器展示、销售、维修等。

注: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3.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规模及出资比例

安吉山河公司总投资10亿元,注册资金1亿元。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70%;天子湖实业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30%。

(2)出资期限

项目分三期实施,第一期出资1500万元,用于购买阿若拉飞机、土地及建设机库和办公用房。第二期出资2500万元,用于新增各类培训及体验用飞机。第三期出资6000万元,用于扩大原有规模,逐步拓展飞行器展示、销售、维修等4S业务。

(3)运行及管理

完成一期出资后,由公司负责聘请或培训专业运行团队,负责项目运行。具体职责及分工在安吉山河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

(4)双方职责

天子湖实业负责落实项目选址及土地,提供该项目机场附近工业用地;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行及管理。双方共同商定项目总体发展方向,为公司在项目所在区域内生产的新机型做好取证工作。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将公司新并购控股子公司Avmax Group Inc.海外先进的飞机运营、维护、管理经验和公司在飞机研发制造领域的技术积累相结合,加快公司在国内航空产业领域的发展步伐,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投资设立安吉山河公司,有利于优化配置公司的资源,有效发挥公司通用航空业务与地方建设业务的联动效应,提升公司未来的资本回报率。同时,对把握国内航空产业领域发展方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因素

(1)政策风险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动,尤其是国内通用航空相关政策导向,以及航空市场整体需求对本次投资会造成重要影响。

(2)安吉山河公司自身管理运营存在的风险

安吉山河股东包括设备制造商和工程建设商,双方股东的企业文化、管理标准、客户群体均存在差异,合资公司的管理运营能力取决于双方股东的资源整合能力及协同效应。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安吉山河公司系使用本公司合法的自有资金,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不会对此次投资形成依赖。从长远来看,本次投资能有效发挥公司通用航空业务与地方建设业务的联动效应,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提升经营业绩。

但安吉山河公司的预期收益受到外部环境以及自身运营状况的影响,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安吉山河航空装备投资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