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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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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安康信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9版)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电话:010-88086830-730、010-88086830-737

传真:010-66412537

联系人:陈韦杉、朱晓光

网址:www.rx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8086830

(123)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752-2119700

联系人:彭莲

网址:www.lx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12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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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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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310

(126)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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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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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12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128

传真:021-50122398

联系人:徐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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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128)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5161642、15880287470

传真:0592-5161140

联系人:卢金文

网址:www.xmzq.cn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12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王薇

网址:www.aj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13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 85556153

联系人:李慧灵

网址:www.hrse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

(13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翟璟

网址:www.t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132)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电话:028-86199278

传真:028-86199382

联系人:郝俊杰

网址:www.hxzq.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13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717、18500505235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唐昌田

网址:www.tpy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5-0999

(13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一幢二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汤晓东

电话:010-88066632

联系人:仲秋玥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朱威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杨科

经办律师:吴冠雄、杨科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濮晓达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安康信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较高的当期收入和总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资产的80%。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的信用债券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含各类企业/公司发行的各类债券、票据等,如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央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利率走势、信用状况等的综合判断,并结合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基金将根据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国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三)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对未来债券市场的判断,基金采用战略性配置与战术性交易结合的方法,买入并持有核心资产,同时结合市场上出现的机会利用信用利差策略进行战术交易。

1、买入并持有策略

买入并持有策略是指选择信用风险可承担,期限与收益率相对合理的信用类产品持有到期,获取票息收益。选择买入并持有策略时,基金选券的原则主要有:

(1)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承担。通过对债券的信用风险和收益进行分析,选择收益率较高、信用风险可承担的债券品种。

(2)债券的信用利差合理。债券信用利差有明显的周期性变化,基金可在信用利差较高并有减小趋势的情况下,加大买入并持有策略的力度。

(3)债券的期限合理。根据利率市场的波动性,在相对高利率环境下,选择期限较长的品种,在相对低利率环境下,选择期限较短的品种。

2、行业配置策略

信用债券的投资价值受所处行业的影响,不同行业在不同的经济运行阶段表现不同。通常,在经济下行的过程中防御性行业的表现要好于周期性行业,而在经济上行的过程中,周期性行业的表现优于防御性行业。就周期性行业而言,在经济下行的周期中,早周期行业比晚周期行业提前进入衰退,而在经济上行的过程中,早周期行业比晚周期行业提前复苏。因此,根据经济运行周期选择回报较高的行业的信用债券可以获得较高的超额收益。

3、利差轮动策略

信用债券的利差受到经济周期、行业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具有周期性变化的特征。基金将根据这些特征,结合对经济周期和行业周期的判断,在预期利差将变大的情况下卖出此类债券,在预期利差缩小的情况下买入此类债券,获取利差收益。此外,各类投资主体投资限制的变动,也可能造成某类债券利差的迅速变动。利差轮动策略可以细分为以下几个子策略:

(1)信用等级轮动。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券其信用利差变动最为明显,其变动与经济周期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经济处于上升周期中时,企业违约风险下降,信用利差下降,而信用等级较低的债券,信用利差下降更为明显。此时基金将优先买入信用等级较低的债券,等待信用利差下降后卖出,获取资本利得。

(2)行业周期轮动。发行主体属于不同行业的信用债券,其信用利差也会随着行业景气的变动而变动。比如,经济上升周期初期,可买入固定资产投资等相关行业和中游制造业等企业发行的信用债券;经济上升的后期,可买入原材料开采等相关行业和消费服务业等企业发行的信用债券,以此获取信用利差缩小带来的资本利得。

(3)政策限制轮动。此类轮动机会指由于投资主体投资限制的变动造成某类债券供需关系逆转使得利差明显变化带来的投资机会。

4、预期信用评级变动策略

基金将根据对债券信用评级变化的预期,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当预期某些债券信用评级将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基金可以买入(卖出)此类债券以获得(回避)由于信用评级上升(下降)所带来的收益(损失)。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严谨的研究,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并与其他投资品种进行对比后,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类属和个券进行投资。同时,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降低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五)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基金投资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准收益率=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收益率×80%+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20%

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或停止中债企业债总指数、中债国债总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中债企业债总指数、中债国债总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中债企业债总指数、中债国债总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业绩基准及权重构成,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5.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华夏安康债券(A类)

(二)华夏安康债券(C类)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仅C类收取)。

(4)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率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登记结算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4)本条第(一)款第1项中第(4)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并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销售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对于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①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②其他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天的,收取0.1%的赎回费;赎回时份额持有满30天以上(含30天)的,赎回费为0。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短期交易赎回费,具体费率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列明。短期交易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经相关销售机构同意并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①当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i)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ii)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②当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③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一:假定T日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30元,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00元、50万元、2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若该投资者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例二:假定T日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某投资者申购金额为10万元,则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0.00/1.200=83,333.33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

①当投资者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②当投资者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③上述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25天,该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10%=12.50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12.50=12,487.50元

例四: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C类基金份额,持有60天,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25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25=12,250.00元

④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各个基金份额类别单独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①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一。

②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二。

③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三。

④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四。

⑤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五。

⑥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六。

⑦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七。

⑧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八。

⑨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九。

⑩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

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一。

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二。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三。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四。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五。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六。

对于多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上述为处理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基金份额转出的情况,对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的持有时间规定如下:

(i)对于货币型基金和不收取赎回费用的债券型基金(目前包括华夏债券C),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ii)对于除上述(i)之外的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其持有时间为本次转出委托中多笔份额的加权平均持有时间。

(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5)业务举例

例一: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三: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例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五: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0%,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七: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例八: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九: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十: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十一: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若投资者在2012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2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例十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赎回费率为0.5%,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十三: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146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申购费率为2.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十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5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固定申购费5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十五: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不收取赎回费。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若投资者在2013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3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0%,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例十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1%。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安康信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4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七)更新了“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