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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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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期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表12-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概况表

二、募集资金用途概况

(一)北京市地铁7号线工程

1、项目审批概况

本项目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市地铁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4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09]3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269号)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规划方案的批复》(市规函[2008]1700号)等文件批准建设。

2、项目投资主体

北京地铁七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4日,是京投公司子公司,持股比例为76.09%。公司注册资本为571,819.92万元,主要从事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7号线站内赫尔沿线商业设施的开发和租赁及车站、车体广告媒体的开发。

3、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

7号线工程总投资180亿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本工程线路自北京西站起,经湾子、达官营、广安门、牛街、菜市口、虎坊桥、珠市口、都市街、磁器口、幸福大街、夕照寺、广渠门东、双井、广渠路、大郊亭、百子湾、化工二厂、紫南家园、欢乐谷、垡头、玻璃二厂,止于焦化厂站,线路全长约23.8公里,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3座,其中换乘站9 座,与地铁9 号线等9 条线路以及北京铁路枢纽西客站衔接换乘。在原焦化厂设车辆段,控制中心设在小营。

4、项目开工时间及施工进度

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于2014年12月末全线开通运营(除双井站和垡头站暂缓开通)。截至2015年5月末,通车部分正在进行临建拆除和道路恢复工作。

5、项目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北京市地铁7 号线是北京南城地区一条重要的东西向骨干线路,该工程的建设将有效缓解北京西客站及两广路沿线交通压力,同时促进垡头边缘集团城市开发,有效疏解中心城人口与职能的功能,实现轨道交通与工业改造土地的一体化开发。

(2)经济效益分析及募集资金回款情况

7号线工程通车后将主要以运营票款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作为还本付息的偿款来源。根据《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版),预计到2016年北京地铁7号线将承担约43.07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到2023年将承担约73.57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到2038年将承担约89.04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同时,充足的客流量不但将带来稳定充足的票款收入,还将带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指车站、出入口和车厢内等广告开发收入和车站商业租赁收入。

根据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分析,该项目预计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为12.18%,大于社会基准收益率8%;预计经济净现值(ENPV)为65.93亿元。经敏感性分析,在项目运营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及经营成本变化±20%以内,预计经济内部收益率均远高于社会基准收益率,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很强。

(二)北京市地铁14号线工程

1、项目审批概况

本项目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市地铁14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5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北京地铁十四号线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09]1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北京地铁十四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499号)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北京地铁14号线规划方案的批复》(市规函[2009]891号)等文件批准建设。

2、项目投资主体

北京地铁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4日,是京投公司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5.34%。公司注册资本为847,788.32万元,主要从事北京地铁14号线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14号线站内及沿线商业设施的开发、租赁及车站、车体广告媒体的开发。

3、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

14号线工程总投资329.1亿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亿元。北京地铁十四号线西起芦井路站,经张仪村、小屯路、丰台体育中心、丰台北路、西局、丽泽路、三路居、玉林西路、右安门外大街、北京南站、马家堡东路、永定门外大街、安乐林路、蒲黄榆、芳古路、方庄东路、十里河、弘燕路、松榆北路、南磨房路、广渠路、大望路、朝阳路、金台路、朝阳公园、朝阳公园西、东四环北路、将台路、万红西街、阜通东大街、阜通西大街、望京体育公园、广顺北大街、广顺桥北,止于来广营站,线路全长约47.3公里,其中地下线长42.3公里,高架及地面线长5公里。共设车站36座,其中地下车站35座,高架站1座。换乘站为14座,与地铁4号线等14条线路以及北京铁路南站衔接换乘。张仪村设停车场1座,香河北路设车辆段1座,控制中心设在小营。

4、项目开工时间及施工进度

本项目于2010年初开工建设,其中西段为首通段,包括从张郭庄站至西局站,线路全长12.4公里,设7座车站,自东至西分别是西局站、七里庄站、大井站、郭庄子站、大瓦窑站、园博园站和张郭庄站。西段已于2013年5月上旬开通试运营,其余部分计划于2015年开通。

5、项目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将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发于鼓励城市地铁(经国家批准)及公共交通建设的要求,是国家重点支持项目,符合国家发改委“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关于鼓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要求。地铁十四号线建成后,将促进沿线的经济发展,加快首都现代化、国际化的进程,形成围绕城市中心区、东西、南北向布置的轨道交通线,其建成运营将极大程度地缓解北京市目前交通紧张状况,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同时对引导城市按照总体规划的目标发展,实现规划战略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同时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较大作用。

(2)经济效益分析及募集资金回款情况

北京地铁14号线是一条连接北京东北、西南方向的轨道交通干线,其定位为大运量等级的线路。根据《北京地铁十四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稿)的客流预测,预计到2017年北京地铁14号线将承担约81.60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到2023年将承担约115.66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到2038年将承担约136.28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充足的客流量不但将带来稳定充足的票款收入,还将带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车站、出入口和车厢内等广告开发收入和车站商业租赁收入。

根据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分析,本项目预计的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3.05%,大于社会基准收益率8%;预计经济净现值(is=8%)为2,284,367万元,大于零。经敏感性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抗风险能力很强。所以,从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可行。

(三)北京市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

1、项目审批概况

本项目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市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5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北京地铁十五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09]1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北京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282号)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北京地铁15号线规划方案的批复》(市规函[2009]93号)等文件批准建设。

2、项目投资主体

北京地铁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0日,是京投公司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4.85%。公司注册资本为745,334.42万元,主要从事北京地铁15号线工程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15号线沿线商业设施的开发与租赁及车站、车体广告媒体的开发。

3、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

15号线一期工程总投资180.4亿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7亿元。本工程线路自北沙滩起,经奥林匹克公园、安慧北里、大屯路东、指挥中心、望京西、望京、来广营东路、香河北路、孙河、新国展、新国展北、后沙峪、南法信、顺西路、府前街,止于河东,线路全长38.3公里,其中地下线长24.6公里,高架线长13.7公里。共设车站17座,其中地下车站13座,高架车站4座。换乘站为5座,与地铁5号、8号、13号、14号线进行换乘。在香河北路设一座车辆段,在潮白河东设一座停车场,控制中心设在小营。

4、项目开工时间及施工进度

项目已于2009年开工建设分三段建设、开通运营。其中,中段、东段已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底开通运营;西段于2014年末开通运营。截至2015年5月末,大屯路东站改造工程进展顺利。

5、项目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本工程是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将直接和间接的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运营后将促进沿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区域经济开发,同时轨道交通“对环境友好”的特点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北京市的可持续发展。

(2)经济效益分析及募集资金回款情况

充足的客流量不但将为本项目带来稳定充足的票款收入,还将带来其他业务收入。根据《北京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稿)的客流预测,预计到2016年北京地铁15号线将承担约43.60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到2023年将承担约70.61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到2038年将承担约90.39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同时,包括车站、出入口和车厢内等广告开发收入和车站商业租赁收入在内的其他业务收入也将随着客流量的增长而逐年提高。

根据国民经济评价分析,本项目预计的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2.54%,大于社会基准收益率8%;预计经济净现值(is=8%)为71.02亿元,大于零。经敏感性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所以,从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可行。

(四)北京轨道交通六号线西延工程

1、项目审批概况

本项目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轨道交通六号线西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1321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规预[2014]13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地铁6号线西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京环审[2014]47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北京地铁6号线西延工程规划方案的批复》(市规函[2011]1518号)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北京地铁6号线西延工程规划方案调整的批复》(市规函[2013]2024号)等文件批准建设。

2、项目投资主体

北京地铁六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30日,是京投公司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2.5%。公司注册资本为1,083,437.38万元,主要从事北京地铁6号线工程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6号线沿线商业设施的开发和租赁及车站、车体广告媒体的开发。

3、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

6号线西延工程总投资98.3亿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本工程线路东起六号线一期工程终点五路居站,西至终点站金安桥站。线路全长约10.3公里,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6座,其中换乘站3座。项目停车通过改扩建六号线一期五里桥车辆段解决。

4、项目开工时间及施工进度

项目于2011年正式开工。截至2015年5月末,全线车站主体结构总体完成10%。

5、项目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本工程是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二期的延伸线,与6号线一期、二期贯通运营,解决了中心城内断点,形成轨道交通长大骨干线。工程西起石景山区金安桥站,东至海淀区五路居站(不含)(与6号线一期工程起点相接),沿线经过金安桥、阜石路、苹果园枢纽、首钢东部部分区域、西黄村、西井、锦绣大地、宝山、田村等地区城市的重点发展区域和旧城改造重点地区。同时,本工程完善了北京市西部地区轨道交通线网,将缓解中心区交通压力,尤其将有效缓解地铁1号线的交通压力。因此,本工程是北京市东西向重要的交通走廊,是北京市发展主轴向西延伸的通道。

(2)经济效益分析及募集资金回款情况

根据《北京地铁6号线西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稿)的客流预测,预计到2019年北京地铁6号线西延段将承担约29.70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到2026年将承担约37.45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到2041年将承担约40.49万人次的全日客运量。充足的客流量不但将带来稳定充足的票款收入,还将带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车站、出入口和车厢内等广告开发收入和车站商业租赁收入。

根据国民经济评价,本项目预计的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3.05%,大于社会基准收益率8%;经济净现值(is=8%)为607,252万元,大于零。因此, 敏感性结果表明,项目的经济效益较好,抗风险能力很强。所以,从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可行。

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投资者利益:

首先,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公开、透明和规范。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发行人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单位将定期向发行人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其次,发行人安排财务审计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账务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且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最后,发行人聘请了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行和账户及资金监管人,签定了《2015年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人将对账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如果发行人未按照国家发改委核准文件中明确的募投项目进行投资,监管人有权拒绝付款。以确保全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债券发行及偿还的安全及规范。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项目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期债券;承诺按相关要求披露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情况进展);承诺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创造基础条件,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

一、自身偿付能力

公司整体负债水平合理,偿债能力较强,能够支撑各项债务的按时偿还。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5、2.03和1.87,速动比率分别为0.91、1.32和1.17,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好。公司2015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2014年末相比保持稳定。公司多年来与各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各商业银行均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充足的银行授信和通畅的融资渠道对于发行人偿还流动负债有较强保障。

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36%、67.02%和65.18%,保持稳定并有所下降。体现了公司较好的资本运用能力。总体看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依然保持在行业内平均水平,资本结构较为合理,偿债风险不大。同时,随着在建轨道交通项目的陆续落成,以及公司地铁上盖物业和其他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可以预期公司的票款收入及物业租赁收入等将持续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将得到提升。

二、项目收益测算

表13-1:项目收益测算(单位:万元)

三、具体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派息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期债券的派息工作和本金兑付工作。该等人员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日或兑付日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兑付款项的支付将由发行人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并以发行人的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债权代理人安排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发行人聘请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与之签署了《债权代理协议》,同时制订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根据该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五)聘请了账户及资金监管人,设置了专项偿债账户

发行人聘请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作为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行和账户及资金监管人,设置了募集资金使用账户和专项偿债账户,签定了《2015年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人将对账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如果发行人未按照国家发改委核准文件中明确的募投项目进行投资,监管人有权拒绝付款。以确保全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债券发行及偿还的安全及规范。

四、发行人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公司未来稳定的营业收入和不断增强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基础

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稳步增长,显示公司的盈利能力不断增强。2013~2015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1,060,344.68万元、1,117,304.27万元和1,754,439.88万元。2013~2015年,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174,255.99万元、133,462.35万元和164,533.74万元,保持了良好平稳的增长态势。

2011年,北京市国资委将负责北京市各轨道交通线路运营的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股权划转至公司。划转后,公司成为北京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和运营的主体,主营业务收入中增加票款收入一项。目前票款收入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最高。2013年至2015年,北京市各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合计票款收入分别为31.14亿元、33.56亿元和65.69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较快。未来随着规划中的各条线路陆续投入运营以及票价计费方式的调整,票款收入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成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的坚实基础。

(二)公司可变现流动资产将是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的有效补充

长期以来,公司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变现流动资产将是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的有效补充。截至2015年末,计入存货的房产产品合计1,988,901.26万元,库存商品合计43,813.22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合计36,708.81万元,且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47.87亿元、受限资金为127.07万元,存货期末账面价值305.44亿元、受限金额为736,508.52万元,受限资产金额占比很小。

如果本期债券在派息或本金兑付时,公司持有现金不足以偿还本期债券本息,公司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可变现资产,用于补充资金缺口。

(三)北京市政府在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支持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将根据线路的建设情况及实际贷款情况安排还款计划,还款来源主要为北京市政府拨付给公司的授权经营服务费、线路的票款收入等收益。2016年4月20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代表北京市政府与京投公司正式签署了《北京市轨道交通授权经营协议》,2016年~2025年每年安排255亿元授权经营服务费,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债务融资的还本付息等,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证

公司多年来与各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各商业银行均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历年银行贷款按时偿还率均达到100%,无不良贷款记录。公司与各银行之间的融资渠道畅通,银行授信充裕,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共获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608亿元,尚未使用额度为592亿元,充足的授信额度为项目建设以及债务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本期债券派息或本金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公司充足的银行授信不仅能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也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进一步保证。

(五)其他偿债措施安排

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结构和资本结构,有效安排偿债计划。同时公司还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增强财务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有关信息: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债券价值变动的不确定性。

对策: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每年会重定一次,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带来的影响。此外,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在考虑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基本利差,以保证投资者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

(二)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经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述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一定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本期债券可能难以交易变现,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期债券在经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也会日趋活跃,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可能会有所降低。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不能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策:发行人作为大型国有企业,信用状况优良,一直以来在资本市场上保持了良好的形象。发行人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创造效益,合理安排偿付计划。此外,发行人与国内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如果因流动性原因,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还可以通过间接融资渠道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济周期风险

轨道交通业与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周期息息相关。经济周期性波动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变化对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会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将对公司业务规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依托其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价格风险

轨道交通客运业务属于公用事业,具有一定社会公益性,车票价格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管制,在经营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公司的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服务产品的定价。项目建成运营后,实际票价未必能反映成本费用水平,或与预期票价存在差异,从而影响项目整体收益。因此,实际票价的高低可能会对发行人实际收入产生影响。

对策:目前,虽然北京市的轨道交通客运实行计程限时票制,票价相对较低,但是北京市政府每年对于轨道交通运营的实际运营亏损补贴大大平缓了发行人实际收入的波动,并同时改善了收益情况。

(三)建设施工和工程管理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主要委托第三方进行。如果第三方未能如预期履行其建设义务,可能会直接影响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如果在项目的管理中出现塌方、渗漏等安全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给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通过合同契约对建设和管理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并通过科学的监督协调机制进行监控,确保项目地建设和管理顺利开展。

(四)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轨道交通项目投资规模大。发行人目前正在建设和计划建设若干轨道交通项目,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募集或者足额募集投资所需资金,则发行人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同时,随着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任务逐渐加重,对公司债务融资的提出了更高要求,发行人可能会面临更大的财务风险。

对策:轨道交通建设历来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北京市政府不断深化北京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体制改革,为北京轨道交通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确保理顺北京市公共交通较弱的现状,北京市政府将对城市轨道交通给予更多支持。

(五)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风险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金额合计2,194,45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共计927,800.00万元,分别为母公司对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住总集团、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及子公司京投银泰对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的担保。由于担保期限较长,如果被担保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出现不利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偿还相关债务,公司也会因此承担相应负债。

对策:由于上述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北京市国资委控股企业或其他地方国有企业且目前现状良好,违约风险较小。同时,公司将在上述债券存续期内强化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全面性,对信息披露具体责任人、审核部门责任人和各相关人员职责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及时提示风险,对本期债券及上述债券的投资者负责。

(六)房地产政策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中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力度加大,京投银泰的相关业务未来盈利能力尚待观察。

对策:针对产业政策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对国家财政、金融、产业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动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发行人将密切注意政策变化,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七)合规使用债券资金的风险

由于发行人目前在建工程项目较多,投资量较大,且发行人通过各种渠道募集资金的规模较大,存在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其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风险,造成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表述的资金用途不符。

对策: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投资者利益。首先,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其次,发行人安排财务审计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账务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且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最后,发行人聘请了监管银行,签定了《账户监管协议》,协议规定监管银行负责监管监管账户内资金是否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进行使用。

(八)偿债保障措施相关的风险

本期债券设置的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度、人员配备、债券代理人安排等。但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存在人员调动、制度不完善,相关措施无法实现等风险。

对策:由于发行人为北京市国资委的下属企业,且主要承担北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北京市政府为缓解市内交通拥堵将加大对发行人的支持。同时,发行人将实时落实偿债保障的相关制度和安排,使偿债保障的风险降到最低。

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由于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属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规模巨大,建设周期较长,如果在项目的建设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发行人在项目实施前的勘察设计工作中充分考虑了轨道建设沿线可能出现的特殊及突发情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施工方案设计时,综合考虑了地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另外,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收付管理制度,并对资金的使用及归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如期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

四、政策风险

相关产业政策和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政府决定,发行人自主权较小。国家宏观经济、产业、环保和税收等相关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对策: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

将积极收集相关行业及监管政策信息,准确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和判

断监管政策的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制定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以降低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动对公司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主体信用AAA评级含义为受评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债券信用AAA评级含义为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信用风险极低。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基本观点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北京地区经济发达,政府具有极强的财政实力,为公司的地铁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地铁票价调升,房地产开发业务顺利推进,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提升,对财政补贴依赖程度降低;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很强的融资能力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的支撑。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公司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以及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可能受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等因素对公司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二)优势

1、北京地区经济发达,政府具有极强的财政实力,为公司的地铁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2015年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968.6亿元,同比增长6.9%,全年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23.9亿元,同比增长12.3%。北京市极强的财政实力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地铁票价调升,房地产开发业务顺利推进,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提升,对财政补贴依赖程度降低。北京市地铁在2014年12月底正式实施票价涨价方案,随着地铁票价的调升,2015年公司的票款和相关服务收入同比增长74.91%;同期,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顺利开展,当年开发及运营收入大幅增至92.69亿元,同比增长48.97%,在以上两个因素的带动下,公司营业毛利率由2014年的-4.88%大幅上升至2015年的14.90%。

3、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很强的融资能力。公司与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截至2016年6月末,京投公司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592亿元。公司在项目投融资模式上进行创新,在资本市场上也积极尝试多种债务融资工具,使得公司融资渠道得到了进一步拓宽。

(三)关注

1、公司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未来几年,公司项目建设任务较重,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对公司融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可能推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2、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可能受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控股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83”)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房地产业务未来盈利能力有待观察。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30亿元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对本期债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国际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三、发行人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近2013年至2015年主体评级情况均为AAA级。评级机构均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近三年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委托进行资信评级的,主体评级结果和本次评级结果没有差异。

四、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长期以来一直与国内各家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授信额度较为宽裕。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共获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608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2,016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592亿元。

表15-1:发行人前十大银行授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五、发行人信用记录

经查询发行人信用记录,发行人近三年不存在债务违约情况。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律师。该所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2016年第一期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1、发行人就本期债券发行履行了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审核程序,已获得现阶段所必需的合法有效批准和授权。

2、发行人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证券法》、《公司法》、《管理条例》及《事项通知》规定的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3、发行人具备《证券法》、《公司法》、《管理条例》、《工作通知》,以及《事项通知》规定的发行本期债券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

4、发行人设立之程序符合其设立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东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出资并担任股东的资格。

5、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务独立。

6、发行人的经营范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8、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法拥有其资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且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9、发行人历次股权变更符合当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10、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1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将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经营、资产状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支付与偿还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2、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的状态。

13、《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以及《账户监管协议》的相关内容符合《管理条例》、《工作通知》,以及《事项通知》的相关规定,在重大事实方面不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而可能引致的法律风险。

1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或机构批准、核准或备案,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家发改委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文件;

(二)2016年第一期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三)发行人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2015年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七)《2015年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八)《2015年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阅地点、方式及联系人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和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5层

联系人:刘璟琳、吴雪娇

联系电话:010-84686274

传真:010-84686151

邮政编码:100101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人:伍敏、夏坤、张海梅、杨若冰

联系电话:010-88027899、010-88027202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二)投资者也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www.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6年第一期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