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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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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毕心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松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毕心德

2016-10-24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6-018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8日以电话、书面送达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长毕心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6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16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2016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16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与他方在美国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与他方在美国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详见2016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6-019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8日以电话、书面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王敦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6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16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6-020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 年上半年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228,041.88元,母公司2016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8,809,051.43元,按2016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880,905.14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281,740,623.18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07,668,769.47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95,560,00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334,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的规定,同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持续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分配方案的实施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6-021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表具体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变化。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6-022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毕于东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杨丙刚先生、谭在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后附件),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杨丙刚先生、谭在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杨丙刚先生、谭在英女士简历

1、杨丙刚先生简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2011 年至今,担任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一职。

截至目前,杨丙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6205股,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毕心德之妻侄,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丙刚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2、谭在英女士简历: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1年9月-2016年6月,曾在赫克力士天普、泸州北方纤维素公司、南京岸宝纸业、成都岸宝纸业担任应用技术经理、副总经理、厂长、生产总监等职务。2016年7月加入山东赫达,担任技术总监。

截至目前,谭在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谭在英女士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6-023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他方

在美国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10月24日,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他方在美国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Fanalone B.V.(Fanalone私营有限责任公司)、Michael Chen在美国共同投资设立SD HEAD USA, LLC(山东赫达(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有关部门核准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Fanalone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Chris Schutweg 14, 3632 JK Loenen aan de Vecht

公司负责人:Marnix de Haas

(二)Michael Chen

身份证号:584373734

住 所:9 Cortland Ave, Jericho, NY, 11753 USA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0美元,占出资总额40%;Fanalone B.V.出资30000美元,占出资总额的30%;Michael Chen出资30000美元,占出资总额的30%。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实体名称:SD HEAD USA, LLC

2.注册城市:New York, NY USA

3.运营官:Michael Chen

4.注册资本:美元100000元整(壹拾万美元整)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

6.经营业务:开发及管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及相关产品在美国的业务。同时,与公司所有全球商业伙伴保持战略联盟。以上信息最终以有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 方: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山东淄博周村西北外环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毕心德

乙 方:Fanalone B.V.(Fanalone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Chris Schutweg 14, 3632 JK Loenen aan de Vecht

公司负责人:Marnix de Haas

丙 方:Michael Chen

住 所:9 Cortland Ave, Jericho, NY, 11753 USA

甲、乙、丙三方就在美国共同投资设立联营企业SD HEAD USA, LLC(以下简称“Head USA”) 达成一致。该项投资的条款与条件如下:

1. 公司

1.1 实体名称:SD HEAD USA, LLC

1.2 注册城市:New York, NY USA

1.3 运营官:Michael Chen

1.4 注册资本:美元100000元整(壹拾万美元整)

1.5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

1.6 经营业务:开发及管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及相关产品在美国的业务。同时,与公司所有全球商业伙伴保持战略联盟。

2. 公司架构

2.1 所有权

2.1.1 甲方出资40000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1.2 乙方出资30000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2.1.3 丙方出资30000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2.2 资本

2.2.1甲、乙、丙方承诺均以美元现金作为启动资本。

2.3 理事会

2.3.1 三方选择不设立正式的董事会;各方选派一个代表进入执行委员会;

2.3.2 丙方将暂任执行官,直至执行委员会发布正式任命;

2.3.3 按照当地法律保持记录是执行官的职责。

3. 权利及责任

3.1 权利

3.1.1 三方拥有平等的投票权,遵循多数决定原则;

3.1.2 各方可指定第三方(仅限于法律实体)或丧失权利;

3.1.3 三方应接收正式的所有权证书(原始股);

3.1.4 三方应拥有未来所有原始股发行的优先取舍权,以及投票接收新进股东;

3.1.5 三方应决定Head USA股息及股票的发行;

3.1.6 三方有权审查股东会议纪要、Head USA的财务报告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授予的其它权利;

3.2 责任

3.2.1 三方应确保注册资金于2016年11月10日付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3.2.2 Head USA一经合法化,三方应就其对公司的资本贡献程度负责,不能全部或部分撤销该贡献;

3.2.3 其它责任参照Head USA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中的描述。

4. 资金考虑及公开发行

4.1 经三方同意,Head USA可能会发行额外的公司股份以筹集资金用于各种目的。该股份应按三方原始贡献及比例进行分配;

4.2 在一方或更多方无法或不愿意收购多余发行股份的情况下,其余各方有权收购。

5. 退股

5.1 未经三方书面同意,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给另一家机构;

5.2 希望退股的各方需要向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交书面通知;

5.3 各方有60天时间审议及批准退股申请;

5.4 一经批准,退股方有90天时间处理任何悬而未决的财务义务。

本协议自各方或其代表于2016年10月24日签字起生效,一式三份,合作三方各执一份。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努力开拓新的国际市场销售渠道,进一步增加公司在欧洲、美洲地区、非洲地区和中东地区的客户群,是公司重要发展战略之一。美国作为全球纤维素醚用量最大的市场之一,是全球各大纤维素醚供应商关注的焦点。为了更快拓展美国市场,并通过设立美国仓库为客户提供即时供货服务,公司决定成立美国合资公司,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6-024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11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①截至2016年11月7日(周一)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周村区西北外环路9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 2016 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④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1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6696036

传真号码:0533-6696036

联 系 人:毕松羚、户莉莉

电子邮箱:hdzqb@sdhead.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西北外环路999号

邮政编码:255300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4、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0”,投票简称为“赫达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11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