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东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梦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靖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该项目拟投资36,436.51万元,该议案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备案、环评等批复文件。

2、2016年3月22日、2016年5月1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该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议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发行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议于2016年6月1日召开发行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可转债相关的议案。目前可转债项目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并于2016年8月11日收到行政受理通知书,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5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良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6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2016年10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