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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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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6-065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张越先生、程龙生先生、周辉先生、李明辉先生、钟节平先生、张文栋先生、赵军先生、王建明先生、张韵女士、黄芳女士、周玲女士共计7名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签字同意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董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日本东京制纲株式会社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60%的股权。该公司与江苏银行江阴朝阳路支行之间一笔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江苏银行江阴朝阳路支行申请新增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本公司同意在上述贷款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尚需提交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为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一年。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尚需提交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业务发生时需要签署具体协议,且交易定价要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收益不低于同一笔业务其他客户的金额,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得高于为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收取标准。购买理财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的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0%。

由于交易对手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阴耀博泰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韵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程龙生先生、周辉先生、李明辉先生、钟节平先生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尚需提交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069)。

五、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议案获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6-06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下午15: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吉方宇先生、朱维军先生、朱刚先生、吉宏伟先生、王晓君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吉方宇先生主持,会议以签字同意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6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6-06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缆索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日本东京制纲株式会社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60%的股权。该公司与江苏银行江阴支行之间一笔3000万贷款将于2016年11月15日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江苏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本公司同意在上述贷款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包含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为江苏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江苏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1年3月7日

3.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4. 法定代表人:张越

5.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60%的股权,东京制纲株式会社持有40%股权。

6.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常开发区

7. 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设计、生产预制平行钢丝束股、预制被覆斜拉索、吹干空气系统设备、锚具、吊杆、预应力结构拉索,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

8. 主要财务状况:2015年度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苏公W[2016]A377号)审计报告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本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事项与江苏银行江阴支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人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拟借款项系补充被担保人公司流动资金,存在风险因素较小,因此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2、被担保人截至2015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但由于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所以该担保行为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江苏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向三菱东京日联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为:一笔4000万,贷款期限自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12月30日。江苏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日本东京制纲株式会社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上述一笔贷款提供担保。所以本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本公司不存在不公平不对等情况,无须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13,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03.46%;实际担保发生额为6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60.18%,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6-068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为一年。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3、法定代表人:周玲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摩山保理100%股份。

7、主要财务状况:2015年度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苏公W【2016】A770号)审计报告。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1、经董事会审核,摩山保理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展业务规模,以满足其公司正常的流动资金需要,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摩山保理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2、被担保人截至2015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根据本公司章程,该担保行为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摩山保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属于其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13,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03.46%;实际担保发生额为6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60.18%,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八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6-069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使用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业务发生时需要签署具体协议。购买理财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的一年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2、交易对手方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阴耀博泰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与其开展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张韵女士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发表了交易 合规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4、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单位一: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 蒋煜

3、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主营业务:基金销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市场调查。

7、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阴耀博泰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单位二: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刚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536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7、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阴耀博泰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单位三:大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大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树林

3、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9425房间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会计咨询。

7、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阴耀博泰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单位四: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顾乾屏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庙前山路178号1幢1号276室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7、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阴耀博泰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交易定价要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收益不低于同一笔业务其他客户的金额,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得高于为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收取标准。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摩山保理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虽然 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且均为短期投资,但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摩山保理财务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投资理财资 料,根据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

(2摩山保理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摩山保理将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摩山保理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其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摩山保理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摩山保理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摩山保理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摩山保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及摩山保理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六、最近十二个月内摩山保理进行关联方投资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完成对摩山保理100%股权的收购工作。

截至公告日,摩山保理使用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管理费参照市场通用标准执行,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

九、其他

因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在后续办理过程中,如触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6-07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16年11月10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15:00 至2016年11月1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凡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缆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说明:

1、 由于一年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已经超过201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因此按照有关规定,议案1、议案2须由股东大会以特殊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上述议案3由于交易对手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阴耀博泰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江阴耀博泰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3、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刊登在2016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提请投资者查阅。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1月7日9:00~11:30,13:30~16:00

2、登记方式:传真方式登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6119890

传真:0510-86102007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510-86119890,传真:0510-86102007。

2、联系人:刘晓雯

3、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890。

2、 投票简称:“法尔投票”。投票简称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证券简称设置。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a)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b)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c)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