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仲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龙进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向坤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减少47.02%,主要是年初票据到期收回及当期客户回款票据降低导致余额减少。
(2)预付账款: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增加40.48%,主要是公司重大项目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增加136.40%,主要是公司理财产品及留抵税款增加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减少59.52%,主要是处置部分赛轮金宇股票及持有剩余的赛轮金宇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5)短期借款: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减少了31.16%,主要是公司发行债券后偿还部分到期借款,导致科目余额减少。
(6)应付票据: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减少51.66%,主要是年初票据到期解付减少所致。
(7)预收款项: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增加了41.84%,主要是子公司软控机电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增加了284.52%,主要是计提的公司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减少了38.58%,主要是年初预提费用余额冲回、限制性股票冲回影响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减少了100.00%,主要是长期应付款转入流动性负债减少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减少了35.03%,主要是公司处置赛轮股票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科目余额减少。
(12)少数股东权益:本项目余额较期初数增加了76.48%,主要是本期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子公司科捷机器人,导致本期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项目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了34.0%,主要是受营改增影响该项目费用减少所致。
(2)营业外收入:本项目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了62.64%,主要是公司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收到青岛伊科思业绩补偿款,导致同比增加。
(3)营业外支出:本项目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了74.56%,主要是同期伊科思锅炉资产处置形成损失。
(4)所得税费用:本项目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了130.11%,主要是公司盈利能下降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项目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21.59%,主要是公司橡胶装备业务受前期国内轮胎企业投资放缓影响,同时化工装备业务受行业不景气影响较大,整体营收下降、毛利降低,由此导致净利润下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自2016年二季度以来,随着轮胎企业经营稳步复苏,设备投资增加。特别是公司自推进“中高端”和“国际化”的战略以来,通过自身不断的提升、改进,逐步提高了公司在橡机行业的竞争力,得到了众多国内外中大型轮胎企业的认可和肯定。
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公司整体签单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公司合计已签订约22亿销售合同,较去年同期增长60%以上。其中主营业务订单约为1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以上;机器人及自动化物流业务较2015年开拓了电商、快递以及轮胎行业自动化物流业务,2016年新签订单约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以上。
在橡胶装备板块,海外签单超过5亿元,占签单的三分之一,客户结构得到改善。其中,美洲区累计签单2亿余元,东亚区累计签单1.5亿余元,南亚区和欧洲区累计签单1.5亿余元。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仲雪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0月24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编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0月24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红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 “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 “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6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软控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67号文审核通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700万股新股。2016年10月12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1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198,41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10.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8,943,695.1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123,198.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820,496.68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及修正案分别经201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4月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6,894.37万元(含126,894.37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风险抵抗能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因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不会全部使用,存在一定的闲置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减去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一年期贷款利率4.35%、一年期活期存款利率0.35%),本次补充流动资金1年可节约财务费用1,600万元,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3)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软控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软控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软控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67号文审核通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700万股新股。2016年10月12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1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198,41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10.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8,943,695.1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123,198.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820,496.68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及修正案分别经201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4月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6,894.37万元(含126,894.37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升收益水平。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运营部具体操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在上述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软控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软控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软控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5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